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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 |
(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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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十三届二中全会以来的半年中,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多次讨论了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最近,又为此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认为,我国正处在新旧体制的转换时期。不理顺价格就谈不上真正确立新经济体制的基础,但深化改革又不仅仅是一个价格改革问题,而是多方面的综合改革。为了创造理顺价格的条件,把改革的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必须在坚持改革、开放总方向的前提下,认真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改革的方向必须坚定不移,步骤和方法应当审时度势,力求稳妥。现在我向全会报告中央政治局在讨论过程中形成的意见,提请全会审议。
一、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是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
我国改革已进行了十年。十年改革,为国民经济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没有改革,我国就不会有这十年的大发展、大前进。改革对于中国的意义,不仅在于它已经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更重要的在于它结束了封闭和停滞的局面,开辟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我国当前总的经济形势是好的,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突出的是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幅度过大。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经济过热,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是多年积累下来的,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还可能从机制上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更需要从工作上加强管理和控制。近几年我们在控制预算内基本建设规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预算外基建规模的膨胀远远没有控制住,而且愈演愈烈。如果今年年初抓紧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更好一些。看来,我们还是见事迟了,抓得晚了。当然,现在解决还来得及,如果再犹犹豫豫,当断不断,那就会出大问题。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坚决遏制通货膨胀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机立断,下最大的决心,把明后两年改革和建设的重点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否则,不但价格改革很难进行,其他改革也难以深入,整个建设的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损害我们十年改革所取得的成果。
治理经济环境,主要是压缩社会总需求,抑制通货膨胀。第一,明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压缩五百亿元,大体相当于今年实际投资规模的20%,只能多压,不能少压。要对重点产业采取倾斜政策,对涉外项目采取保护政策,切切实实合理调整投资结构,把全社会的投资规模真正管起来。第二,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特别要坚决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在集团购买力的使用中,虽然相当部分是合理的、正常的,但其中确有严重的挥霍浪费,必须坚决砍下来。第三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金融,严格控制货币发行,办发保值储蓄,开辟多种渠道,包括出售公房和发行股票、债券,吸收社会游资,引导购买力分流。第四,克服经济过热现象,把明年工业增长速度降到10%甚至更低一些。这是就全国范围来说的,各地都要实事求是,从本地实际出发,不要相互攀比速度。
控制投资规模和社会集团购买力,过去所以屡禁不止,教训有两条:上面的原因主要是手软,抓得不实;下面的原因主要是本位主义作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这两条教训不允许再重复。明年要采取非常措施,要真压、真砍,而不是假压、假砍。坚决砍掉不必要的非生产性建设和重复建设,砍掉集团购买力中用于铺张浪费的部分,一不会影响有效供给,二不会削弱发展后劲,三不会降低人民生活水平,而得到的是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和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这个问题事关改革和建设的大局,现在就要预先给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打招呼,不要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明年必须照办,今年第四季度更不许突击上项目、乱花钱。
整顿经济秩序,就是要整顿在新旧体制转换中出现的各种混乱现象。现在流通领域中问题很多。物价上涨助长了流通领域的违法乱纪,流通领域的混乱又推动了物价上涨,两者相互助长,情况越来越严重。对此,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坚决整治流通领域的混乱。首先要坚决刹住乱涨价风。国务院已经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价、财务、税收大检查。各地必须认真组织力量,加强领导,依靠群众,切实抓好,坚决制止一切违反国家规定哄抬物价的行为。非法涨价收入必须上缴国家财政,严重违法乱纪的必须依法惩处。要通过检查,进行教育,严肃法纪,堵塞漏洞,把物价、财务、税收监督制度和市场规则建立健全起来。第二要整顿公司,政企分开,官商分开,惩治“官倒”。所有公司,除极少数经国务院特别批准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的以外,都必须限期同党政机关脱钩,依法经营,否则就吊销营业执照。第三要尽快确立重要产品的流通秩序。对流通秩序混乱的重要产品,尤其是紧缺的重要生产资料,要一个一个排队,认真解决多头和多环节经营的问题,有的要实行专营,有的只准在国家统一市场上交易。高价抢购粮食、棉花和生丝等产品的“大战”,必须立即制止。第四要加强宏观监督体系。必须在中央集中统一指挥下,强化计划、银行、财政、税收、海关、铁路等部门的宏观控制职能,充分发挥这些部门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对它们的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系统。第五要制止各方面对企业的摊派、抽头和盘剥。所有这些都应当作为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的重要工作。
解决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问题,一方面要抑制总需求膨胀,另一方面要用很大力量来改善和增加有效供给。否则,市场供应就会出大问题。必须努力发展生产,特别是农产品、轻纺产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以及紧俏产品的生产。压缩基本建设规模腾出来的能源、原材料、运输能力,就要用到这些方面去。国内短缺的原材料和必要的消费品,要减少出口量,保证国内市场供应。特别要解决好粮食和“菜篮子”的问题。今年我国自然灾害较多,预计粮食比去年略有减产。今年农业歉收是世界性的,大量增加粮食进口对我不利。总的说,目前我国粮食储备的情况是好的。为确保在粮食问题上不出乱子,一是必须坚决制止高价抢购、哄抬粮价、扰乱粮食市场的行为;二是中央在全国各地的粮食储备,必须服从中央的统一调度。在粮食调度这个重大问题上,务请地方同志以大局为重,支持中央。如果出现拒绝中央统一调度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唯省委书记和省长是问。这一点现在就要说清楚。“菜篮子”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大意不得。去年零售物价指数上升,“菜篮子”涨价因素占2/3。今年以来这方面涨价也较多。全国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要确保今年第四季度特别是春节的市场供应。有关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的问题,今年将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专门进行研究。
这次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必须同加强和改善新旧体制转换时期的宏观调控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宏观控制要体现在中央能够说话算数。这几年我们走的路子是对的。现在是总结经验的时候。这几年,我们如果不放,能搞出这样一个规模吗?过去我们是穷管,现在不同了,是向小康社会过渡的宏观管理。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话告诉我们,在经济生活中,既要搞活,又要制约,既要放开,又要管理,宏观控制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纪律的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五管齐下,进行宏观调控。在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尤其不能过早地轻率地放弃行政手段,以免出现经济生活的混乱。加强行政手段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进改革,而不是走老路,对这一点必须有明确的认识。我们要在实践中努力学习,积累经验,逐步掌握和提高宏观调控的本领。
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是长期要注意的大问题,最要紧的是明后两年,首先要确保明年的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今年。能不能做到这一点,已成为对我们党和政府的领导能力和驾驭局势能力的考验。人民现在就看这一条。说到做到,取信于民,深化改革就好办了。所以,这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已成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明年物价上涨幅度明显低于今年就是当前的大道理,明年一切工作都要服从这一点。
二、有领导有秩序地推进相互配套的全面改革
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前进中面临的复杂问题,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坚决而稳步地全面深化改革。
姚依林同志代表中央政治局将向全会作关于价格、工资改革初步方案的说明。关于价格改革,这里着重讲两个问题。
第一,明年物价上涨幅度必须明显低于今年,此后几年每年物价上涨幅度必须控制在10%以内。这是衡量我国价格改革是否积极而又稳妥的一个尺度。从当前我国社会的承受能力和企业的消化能力来看,一般地说,如果物价上涨幅度达到两位数,企业就消化不了,势必造成轮番提价,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搞得人心惶惶。
那么,在上述物价上涨的控制幅度以内,用五年或较多一点的时间能否达到初步理顺价格的目标呢?这就要看我们能否有效地控制住社会总需求。只要总需求与总供给的缺口不大,自发涨价的压力就会相对缩小,价格改革的回旋余地就会相对扩大。因此,紧紧抓住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这两个环节,切实控制住社会总需求,我们就有可能在物价上涨幅度不太大的情况下,用五年或较多一点的时间初步理顺价格。我们要力争把这种可能性变成现实性。
第二,某些重要初级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双轨制不可能也不应当在短期内取消。我们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价格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做到少数重要商品和劳务价格由国家定价,绝大多数商品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以适应“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要求。但是,这是需要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放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只能逐步进行。近期可以放开的,应当是供大于求和供求矛盾不大的产品,主要是为数众多的消费品和工业制成品。国家垄断的公用事业,例如铁路运输、通讯、电力等,仍由国家定价。对极端重要并将长期短缺的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包括粮食、油料等农产品,煤炭、原油等燃料,钢、有色金属等原材料,不能硬性地过早取消双轨制。这些产品,如果没有市场调节这一轨,整个经济就无法搞活,特别是占工业产值1/4的乡镇企业就无法生存;但如果没有国家定价这一轨,就会造成包括人民生活必需品在内的众多产品的价格全面暴涨,物价上涨就无法控制,并将大大提高整个工业生产成本,使我国工业在国际市场上很快丧失竞争力。价格双轨制是我国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商品经济还很不发达,市场远未发育的情况下,硬性取消看来是行不通的。既然双轨制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避免,就必须强化管理和监督,减少混乱现象,尽量限制它的弊端。这是对国家宏观调控提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工资制度和社会分配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在价格改革过程中,必须保证绝大多数职工生活水平不下降,并能随着生产的发展有所改善,这是我们既定的方针。工资制度要有步骤地进行改革,着重克服平均主义。教育工作者、科技工作者、医疗卫生工作者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要有计划地解决。有些新办的国有公司,工资待遇过高,国家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对合法的高收入,要通过税收加以调节。对一切非法收入,必须依法严加取缔。
深化改革是多方面的综合改革,必须互相配套。价格改革不应当也不可能离开其他方面的改革而孤军深入。在多方面的综合改革中,必须特别注意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法》,深化企业改革,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使它们真正建立起在国家宏观控制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机制。有了这样的机制,企业的经济效益就能提高,消化能力就能增强,轮番涨价和比价复归的现象才能避免,国家的宏观调控也才能更加奏效。明年,价格改革的步子应当放慢,企业改革则必须抓紧,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深化。
一是进一步推动政企分开,使有条件的企业真正放开经营。目前严重影响企业活力的,主要是:应该下放给企业的权力被部门或地方截留;各种各样的行政性公司或中间环节对企业进行种种限制或盘剥;四面八方对企业的摊派名目繁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给企业造成更好的外部环境,关键是实行彻底的政企分开。今后,政府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要求应当是: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对违法的,偷税漏税的,不执行合同的,必须严肃查处。国家不干预企业的正当经营,也不包它的亏损。企业放开经营,可以首先在那些全行业产品供求大体平衡的国有企业,以及县属国有企业中推行。
二是认真完善承包制,逐步推行股份制。企业改革,我们已经走了两步。第一步是放权让利,对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起了重要作用。第二步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普遍推行企业经营承包制。这个方向是正确的,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当前要继续搞好企业承包的配套、深化、完善、发展,包括真正引进竞争机制,优化劳动组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大力促进科技进步。要注意借鉴和吸取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有益的经营管理经验。对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要认真研究,逐步推行。我国国有企业决不走私有化的道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不是私有化,而是把笼统的、不够明确的产权变为比较明确的产权,以利于促进企业机制和企业行为的合理化。发展企业集团是一件好事,应当通过自愿联合、兼并、改组、参股等方式进行,切忌硬性捏合。推行股份制和发展企业集团,都应进一步试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规定明确的政策界限,不要一哄而起。
我们办的是社会主义企业,整个企业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办好企业,要靠经营者和工人共同努力。既要保证企业经营者独立行使经营权,又要保证工人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和工人的主人翁作用是一致的,而不是对立的。在深化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中,都应当掌握并体现这个原则。
全面深化改革,还包括计划、劳动、商业、物资、外贸、财政、金融、投资等各个方面。特别要抓紧推进那些对治理通货膨胀有重大作用的改革。加快出售公房,逐步实现住房私有化,坚持数年,有可能回收一批巨额资金,并有力地促进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有领导、有步骤地公开出售国有小企业的产权,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发行股票,可以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积累基金,抑制市场商品价格的上升,还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向效益好的方面流动,优化资源配置。以上这些改革,同有偿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一样,都不会削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恰恰相反,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游资,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于国有益,于民有利,应该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切实抓紧抓好。
三、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
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十分艰巨。全党必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党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必须切实加强。党的每一个基层组织,都应该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全党要有铁的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各级组织服从党中央。过去,我们依靠这些政治优势,战胜了许多比现在严重得多的困难。现在,我们必须继续充分发挥这些政治优势,从严治党,强调党的作用,强调党的纪律,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同心协力,克服困难,为实现这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奋斗。
这里有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就是能否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的关系。近几年来,中央把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这是正确的。今后,中央仍将尊重和照顾地方的利益。但是,应当属于中央的权力,必须集中,不得分散和削弱。各地区、各部门,都有责任维护和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这种局部利益同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不能模糊,更不允许颠倒。在治理经济环境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这一点。全国的经济环境是一个整体。中央财政过不去,全国日子都不好过。货币控制不住,全国市场都会受到冲击。治理经济环境,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需要忍受一定的痛苦,作出必要的牺牲。越是困难,越要同舟共济,不能各顾各,各行其是,更不能做于局部有利而于全局有害的事,搞什么“你有政策,我有对策”。近几年来,各地兴起了一股攀比之风。真要比,应该比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实绩,这对全局和局部都有利,中央是赞成和支持的。但是,决不能盲目攀比建设规模和增长速度,更不能竞相攀比楼堂馆所、工资福利和涨价收入。这种攀比,带有极大的盲目性和破坏性,此风不止,中央的决策和宏观的调控就无法贯彻。各级党组织都是党的组成部分,都必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执行党中央的号令。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最近,邓小平同志在谈到治理经济环境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要有权威,没有这个保证不行。措施定下来,要坚决执行,宁可从严,不可从轻。就是过分一点,也得这样做。中央政治局认为,今后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对于顾全大局、模范地执行中央政令的党员和干部,应该给以支持和表彰;而对那些不顾大局、自行其是、目无组织、违反纪律的党员和干部,必须严肃处理。我们一定要用事实使全党同志特别是担负领导工作的同志都知道:党的纪律是一定要执行的,决不能言者谆谆,听者藐藐。中央政治局相信,我们党的绝大多数领导骨干都能认清形势,认清自己的责任。能否以大局为重,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这是当前对领导干部党性的最实际的检验和考核。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也要紧密结合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来进行。最近,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党的纪律、维护改革大局的紧急通知后,各级党组织立即传达,把广大党员动员起来,对刹住提款抢购风起了重大作用。经验再次表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上级党组织抓得紧不紧。从总体上来说,我们的党是一个有战斗力的党,绝大多数党员是守纪律的,在关键时刻是能够起作用的。重要的是,党组织必须讲清道理,讲清形势,把任务和要求及时地明确地告诉大家。重大改革措施出台时,一定要首先并着重做好党员特别是领导骨干的工作,使他们心中有底,便于他们向群众做工作。在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任务面前,一切共产党员都应当诚实劳动,增产节约,艰苦奋斗,严守法纪。一切违法的事情,都不能做。一切中央明令禁止的事情,都不能做。如果连这些要求都做不到,就没有资格当共产党员。这也是对共产党员党性的最实际的考验。
总之,当前在党的建设问题上,要牢牢掌握两条: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切实保证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胜利;一是通过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切实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的觉悟。
用生动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广大群众,也是我们党历来的政治优势。我们的力量在于群众。当前,要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和全面深化改革为中心内容,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一次广泛、深入的形势教育。广大群众是拥护改革的。群众中意见最多的,集中在三个问题上,一是物价上涨,二是社会分配不公,三是党政机关中的某些腐败现象。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工作逐步解决的,也是可以说清楚的,应当在形势教育中使大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改革十年的巨大成绩,要如实地向群众讲够。我们面临的种种困难,要明明白白地向群众讲透。克服困难的办法,应当同群众一起商量。要求大家完成的任务,应当向大家交底。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为什么提倡,为什么反对,都要道理讲清楚。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根据党的方针政策,一一加以分析和解答。这样的形势教育,是最现实、最受群众欢迎的思想政治工作。群众掌握了真理,大家齐心来干,我们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要把这次形势教育作为我们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的起点,并从此经常坚持下去。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得实际,生动,有吸引力,有说服力。要彻底抛弃过去在“左”的路线下形成的脱离实际、形式主义、教条主义那一套,恢复和发扬我们党在战争年代形成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要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在党政分开的条件下,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企业、农村、学校、机关,对象不同,思想政治工作应从各自的特点出发,认真总结经验。这次提请全会审议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就是这种探索在企业范围内的初步总结。思想政治工作,不但宣传工作干部要做,全党都要做。全党干部,全体党员,包括从事全面领导工作的同志和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都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领导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一部分,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作出贡献。
保持党政机关的廉洁,是现阶段党的建设中一个极为重要而紧迫的问题。从历史的经验看,一个国家在发展商品经济的一定阶段,法制、规则和各种秩序尚未确立,政权机关往往难以避免发生各种腐败现象。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有共产党的领导,党和政府应当而且有能力约束自己的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使他们奉公守法,为政清廉,从而把各种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决不能听其泛滥。十三届二中全会郑重地提出必须保持党政机关廉洁,表明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清醒的,态度是严肃的。共产党员必须经得起执政的考验和改革开放的考验。能否做到为政清廉,就是这样一种考验。我们既要学会在商品经济的海洋中游泳,又不要被腐化的漩涡所吞噬。目前,发生在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受贿、勒索、倒买倒卖紧俏物资,以及挥霍公款、奢侈浪费等等,是群众最痛恨的。影响所及,已经不只是党员、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失掉人心。近几个月来,各级党委、政府已经行动起来,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尽可能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建立各种举报中心,完善有关制度和纪律,查处违法乱纪案件等,都取得了好的效果。最主要的经验,一是要把廉政工作真正提到领导机关的重要议程上来,不能熟视无睹,麻木不仁;二是要提高办事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切切实实进行制度建设,使行政管理工作一步一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使弄权营私者无可乘之隙。各地在廉政方面已经开始的试点和其他各项工作,都要坚持进行下去,做到办一件,成一件,整一片,治一片。
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按照十三大提出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进。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都迫切要求保持安定、团结、民主、和谐的政治局面。必须妥善地处理社会矛盾。要总结近年来处理局部性风潮的经验教训,努力扩大基层民主,认真开展社会协商对话,学会在民主和法制的范围内解决可能出现的磨擦和冲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了确保社会稳定,不排除在必要时采取强硬措施。力求不出乱子,出一点乱子也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和建设,我们应该采取这样的方针。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立国之本,必须坚持。我们固有的政治优势,必须继续发扬。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党政分开,使党组织从行政事务中摆脱出来,更好地加强和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要理顺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使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并进一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行政权威。要完善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我党同各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之间更加亲密的合作共事关系,增强全民族的凝聚力。这些根本道理,应该使全党和全国人民都懂得。牢牢掌握这些宗旨,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就可以进展得更加顺利,经济环境的治理、经济秩序的整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也就有了坚强的保证。
来源:z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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