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2月18~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的召开,作了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全会对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各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会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1976至1985年发展国民经济10年规划纲要(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和《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决定提请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名单,决定分别提请五届人大和五届政协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新歌词,也决定提请五届人大会议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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