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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大同市组织部长刘志杰:不断完善县区党委班子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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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1月14日11:00 来源:中国人事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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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自换届以来,大同市市、县两级党委针对县区党委精简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从常委科学分工、完善议事规则、促进班子和谐等方面入手,对县区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
科学分工,解决好权责清晰的问题。换届后,在11个县区常委总职数减少,其中副书记减少16名的情况下,市委对县区常委的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形成权责对等均衡、运行便捷高效的常委分工负责制。换届后,每个县区都有3人进行党政交叉任职。常委分工时,根据各县区经济和社会工作格局、机构设置的情况,将常委会职责分解到每名常委。县区常委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县区委集体领导,凡是未纳入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在分工范围内有权进行决策并对书记负责。其次,对党委或政府领域内的工作,进行相近工作统合,实行条线垂直、块状划分分管。常委、副县区长不再分管县区委工作,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武装部等常委,更加侧重部门的工作分工,由原来协助分管副书记开展工作变为分管几个条线工作。再次,对专职副书记的职责分工进行了科学界定,主要有三种情形: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分管其他常委不分管的部门,并负责社会稳定工作;分管党务工作,负责在党委部门兼职常委之间的协调工作。
规范程序,解决好可操作能落实的问题。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规则,是县区党委班子运行机制有效落实的核心所在。首先,建立健全党委班子运行制度。一是围绕实施常委分工负责制,建立完善党委工作制度。如完善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党委议事规则,建立党委信息收集、决策咨询制度等。各县区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启动“绿色信息”通道,收集第一手资料,并聘请专家参与讨论,提高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着眼于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常委会、全委会职能。换届后,重要事项由常委会、全委会决定。特别是在重大决策,如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以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方面,都由全委会表决,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其次,建立健全党委抓党建工作制度。换届后,市委制定了市、县、乡《党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党委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党委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了一套覆盖市、县、乡三级党委,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
协调配合,解决好讲和谐能共事的问题。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在三个层面上建立健全了定期协调沟通制度。一是建立常委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书记与副书记、常委,以及各常委之间的协调。各县区党委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定期不定期地对重大问题进行“务虚”。二是建立了党政协调制度,主要是完善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解决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问题和困难,并要求班子成员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就某些问题提供可行性或不可行性研究方案。三是建立了缺位互补制度,各县区在书记与副书记、常委之间、书记与行政正职之间、行政正职与副职之间,建立了明确的互补关系,当某一常委请假或外出时,由建立互补关系的同志自然补位,补位方与被补位方及时沟通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理、有人承担责任,并且有条不紊、连续运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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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光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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