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响水县坚持把扩大民主作为干部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严把提名推荐这个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较好地解决了干部工作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有效地克服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响水县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的范围、程序和办法,使民主推荐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他们重点制定并实施了“两推荐一征询”制度。对于乡科级正职,首先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与会的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县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先进人物代表、群众代表等按1∶3的比例推荐初步人选,然后由县委全委会成员从推荐出来的初步人选中再按1∶2的比例进行署名推荐,充分发挥县委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作用。对于乡科级副职,由县委组织部结合年度考核,在各单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服务对象代表等参加的民主测评推荐会议进行推荐,然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各单位民主测评推荐情况,结合干部日常考核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推荐人选。对被推荐人选规定了硬性条件:必须是后备干部,必须在单位测评中优秀率、称职率达80%以上。
在上述推荐的基础上,响水县根据领导干部职位和推荐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征求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有关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征询县委统战部门意见。所有提拔人选都征询纪检监察等单位的意见。与此同时,建立领导干部推荐干部责任制度。凡领导干部推荐干部人选,必须署名并写明推荐理由,努力实现提名推荐主体的多元化、责任化。(通讯员 朱道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