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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用人机制 长春市公安局处级干部竞争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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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30日09:27 来源:吉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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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16日,长春市公安局正、副处级领导岗位竞争演讲顺利完成,日前,8个正处级岗位、22个副处级岗位人选已全部产生。长春市公安局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任职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已对30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近年来,长春市公安局党委积极探索选用干部途径,不断完善选用干部机制,坚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2005年6月,根据形势发展需要,长春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开展了建局57年以来的首次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当年共有59名同志通过理论考试、竞聘演讲走上处级领导岗位。通过两年的实践,这部分同志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得到了充分展示,受到了广大民警的认可。竞争上岗这一有利举措,既是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提升整个公安工作水平的一个必要途径。在此基础上,局党委又经过民主推荐、理论考试等方式,在全局确定了240人的正、副处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之后,通过培训、挂职等方式,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培养和锻炼,并提拔使用了其中表现突出的部分后备干部。这次,又以后备干部为主体进行竞争上岗,既是对竞争上岗工作的再次实践,同时又为后备干部提供了展示自我的舞台。
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次竞争上岗工作高度重视。在充分研究并报请市委、市委组织部等上级领导机关批准后,确定并发布了《长春市公安局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此《方案》与首次相比区别较大之处在于,更加重视参与竞争人员的工作经历和以往业绩。将近年来个人立功受奖情况充分考虑进来,确保了党的德才兼备干部选拔任用方针的全面落实。
此次根据岗位空缺情况,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决定推出30个正、副处级领导岗位供民警竞争,通过评定业绩分,每个岗位取前三名进行竞争演讲,业绩分和演讲分两项总分最高者获胜,待公示后确定任用。
此次竞岗工作,长春市公安局党委周密组织、细致安排,力求做到组织严谨,运行高效。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由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高学章及全体局党委成员出任评审委员,竞聘演讲当天早晨在全局处级干部中选定28名同志为参评委员,同时邀请长春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和纪检委的领导全程监督,既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又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操作,充分体现出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切实为符合条件的同志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创造出了一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姚策 记者赵联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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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石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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