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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视点】2007反腐:重拳出击治贪耻 利剑高悬惩腐恶
编辑:常雪梅
2008年01月11日07:06   来源:z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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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我们党一以贯之。有长期的坚持,有清醒的认识,有坚决的态度,有切实的部署,有工作的力度,我们党和国家能够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让中国发展的航船在碧波荡漾的航道里快速前行。2007年的事实有力说明了这一点。>>>2007廉政大事记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旨在治本的法律 法规 政策相继出台

  反腐倡廉,制度是保证。加快建立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被国际舆论认为是我国反腐方面新的智慧。今年以来,我国执政党不断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国家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使反腐败斗争继续在“党纪”和“国法”两个制度的巨轮上前行,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

党章修正案
  党的十七大2007年10月21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充实了反腐倡廉方面的内容,将反腐倡廉方针和惩防腐败体系写进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总纲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增写了按规定实行党务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实行巡视制度的内容。在工作制度方面,增写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定期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内容。将十六大以来的反腐倡廉经验写进党章,使党章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准则,有利于深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物权法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为保护国有资产确立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法从物的归属与利用的角度,规定了腐败行为侵犯公私物权的不正当性,对贪官非法所得说“不”,这为在民事上、经济上处罚贪官提供了一个前提。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禁止大型国有企业借控制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并禁止滥用行政权力制造垄断。这部将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市场经济基本法,不仅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遏制垄断性腐败,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锻造了法律利器。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是行政纪律惩戒工作的一部基础性、实用性都很强的行政法规,明确了处分的依据和处分的设定以及处分的原则,规定了处分的种类和期限、处分的法律后果,规定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行为及相应的处分种类和幅度。

“八项禁令”

  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该《规定》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八种权钱交易行为严格禁止。中央纪委“八项禁令”的出台,为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及时地提供了法规政策依据。>>>中纪委公布“八禁” 29日是违纪官员最后期限

“十条意见”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被人们称为“十条意见”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条意见”为惩治新型贿赂犯罪提供了明确依据,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生活和社会交往划出了清楚的边界,有利于国家工作人员增强自律意识。>>>“大限”后的又一把利剑 两高《意见》直击潜规则

严控楼堂馆所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指出,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这类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七部委通报四起“豪华衙门”案  “擦边球”在哪出了界?

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党纪处分条例的解释

  

  2007年12月20日,中央纪委发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基本涵盖了从党组织到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可能在安全生产领域发生违纪行为的各类主体,在更大范围内突出了对安全生产的责任。《解释》的出台,对于执纪执法机关准确认定违纪行为性质,正确适用党纪处分,及时有效地惩处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依据。这是中央纪委第一次就某一领域的违纪行为作出解释,是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犯党纪案件的重要法规依据。>>>详细

  此外,今年以来,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表明中国反腐败的重心进一步前移。

  ——专门监督的体制机制建设有重大进展。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建立了巡视机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

  ——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任职回避制度,建立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详细

以更坚决的态度,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又一批腐败分子落入法网

  今年年初以来,中央在党纪、国法上逐渐收紧,严厉清查领导干部腐化堕落, 继续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又一批腐败分子落入法网。  >>>警示录

郑筱萸案:高官被判死刑

  2007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郑筱萸7月10日被执行死刑。郑筱萸伏法后,以其为首的国家医药腐败窝案中多名涉案的高官纷纷落马。在主张慎杀、少杀的刑事司法政策背景之下,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再次表明了中国反腐“刮骨疗毒”、铁腕治吏的坚定决心。

  >>>郑筱萸被判死刑反思:在事前预防上狠下功夫

何闽旭案:边腐边升现象

  2007年12月27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依法对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何闽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闽旭早在8年前就走到了仕途的悬崖边。那时,丽水地区发生了一起“贪官整清官”案件,“贪官”的后台正是时任丽水地委书记的何闽旭。遗憾的是,“贪官”受到了惩处,何闽旭却侥幸漏网,被交流到池州任地(市)委书记。2005年6月,何闽旭因“招商引资成绩显著”升任安徽省副省长。像何闽旭这样“边腐败边升官”的案例,近年来时有所闻,而东窗事发又往往“事出偶然”,这两种现象都值得认真反思。

  盘点:2007年八大“边腐边升”落马贪官之最

段义和案:玩弄女色玩火自焚

  2007年9月5日,炸死情妇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被执行死刑。段义和被判死刑,再次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官员利用职权玩弄女色、包养情妇,就等于玩火自焚、自取灭亡!>>>中央严查“情妇腐败链

赵詹奇案:特定关系人受贿

  2007年7月10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情妇汪某收受的55万元业务提成被计入赵詹奇的受贿额。此案的宣判警示国家工作人员,让特定关系人收受钱财不再是官员受贿的挡箭牌。只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将达到立案标准的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不论双方是否共同占有,都将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秦裕案:“上海第一秘”带病提 拔

  2007年12月20日,吉林省高级法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受贿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判处秦裕无期徒刑。从2006年7月25日当选宝山区区长,到8月24日“落马”,秦裕在宝山区区长的位置上只呆了一个月。秦裕的升迁和腐败历程,折射了这位曾经的“上海第一秘”荒诞的带“病”提拔之路。

干股受贿案:以权力入股分红

  2007年6月8日,经检察机关抗诉,浙江省龙游县法院对一起以干股形式受贿的案件作出了有罪判决。此案的判决警示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干股金额达到立案标准,就可以被司法机关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胡星案:跨国追逃成功范例

  2007年8月8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7年1月,胡星在案发后持假护照潜逃国外。后慑于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2月18日在新加坡走投无路的他决定自愿回国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此案是中国实现跨国追逃的成功范例,有利于敦促外逃贪官回国自首。>>>详细


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用整整一个章节的篇幅,专门阐述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十七大报告引起国内、国际舆论的强烈关注。评论普遍认为,报告显示了这个拥有7300多万名党员的世界最大执政党面对腐败的坚决态度。同时,也显示出中共中央将更加注重制度反腐和反腐体系的完善。

  >>>十七大报告:“三个更加”彰显反腐倡廉决心

中央

  2007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对查办案件工作十分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先后到山东、北京等地调研,对进一步做好查办案件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多次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对办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政治局部署反腐工作 国家预防腐败局网站开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决惩治腐败分子的同时,还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注意选取一些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规范,明确纪律要求;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制度执行不力、管理不严的,督促其整改;注意对案件进行深刻剖析,针对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机制。
地方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纪委设立了案件管理室。河南18个省辖市纪委全部设立了案件管理室,65.8%的县(市、区)纪委设立了案件管理专门机构;河北、福建两省的所有省辖市纪委也都设立了案件管理室;其他省(区、市)也有一些市(地)纪委设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   >>>详细

  编后:持续多年努力累积的效果,目前正在逐渐显现:广大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同几年前相比,已明显增强。而这种信心的增强,必将使广大群众继续支持反腐败工作,继续参与到反腐倡廉工作中来。这对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影响必将是长期而深远的。
(责任编辑:郑光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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