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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巡视工作的难点
巡视定位问题。按照党内监督制度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派出巡视组到所辖地区,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这是现行巡视制度的基本安排。人们按照古代监察制度的提法,往往把巡视人员视为“钦差大臣”。但在实际上,根据现行的巡视制度安排,巡视人员并不是“钦差大臣”。巡视组只是一个具有“临时性”色彩的派出机构,即巡视制度虽然是法定的,但承担巡视任务的工作人员却往往是临时组成的,有一定的工作期限,这给巡视定位带来了问题。
根据监督条例,当前巡视工作主要有五项任务,即了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根据政策任务,重点监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在必要时,还要发现并推荐优秀干部。这些职权并不具有强制力,有的还显得相当宽泛,有些职权甚至与党委工作部门的职能是重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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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难题困扰巡视制度创新
独立性问题。独立性是巡视工作发挥作用的关键。在现行体制下要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巡视制度应该增其独立性。在具体工作中,要排除利益集团因素对巡视工作的干扰。巡视组到基层巡视前,可以先以暗访的形式进行摸底,掌握基本信息,再公开派巡视组下去,这样可以对照前后信息,增强巡视的威慑力,避免被巡视单位的临时“改装”和“粉饰”所蒙蔽。对巡视组工作的经费支持也要独立,一些办公开支应由国家财政专门拨款给付。
针对性问题。要把巡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发现问题上,特别是要发现其他监督手段不易了解到或了解不深的问题,而不能是一般性的工作总结。与此同时,要了解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问题背后的政策因素、程序因素或制度因素,明确问题责任。既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也要帮助和督促被巡视单位解决问题。
当前巡视工作应从监督“人”为主转向监督“权”为主,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把掌握权力的所有领导干部都纳入到巡视范围中来,以突破权力网的限制。同时,要把握住“事”,深入了解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的工作情况。
有效性问题。“巡”要求工作全面,总体了解情况,获取多方面信息;“视”要求工作细致,深入分析情况,掌握深层次信息。在具体工作中,要避免搞运动、刮大风、走过场、形式主义的传统做法,防止出现“巡”而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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