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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提出,把做好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作为自治区党委近期的一项主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江苏省委强调,换届选举是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全省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和“两个率先”的大局;换届过程中,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举全过程监督,加强对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大家把精力集中在做好工作上来。扬州市超前谋划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建立督查制度,及时召开组织部长座谈会,强调督查督导工作,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准、加大工作力度。
·山东省委提出,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做细、做深、做扎实,同时加强政策教育和纪律教育,把领导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干事业、促发展上来。福建省委主要领导分别与省直部门主要领导和各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谈心,省委组织部领导分别与各设区市市委领导班子成员谈话,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江西、甘肃省委组织省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换届工作的政策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带头维护换届工作大局。
·山西省从十个方面严禁“跑官要官”“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等不良现象发生――严禁利用换届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在推荐考察和选举工作中自己或委托他人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散发个人简历、打电话和发短信等手段拉票;严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各级组织人事安排工作;严禁泄露党委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等机密事项;严禁在换届期间和主要领导职务变动、调整期间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严禁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等途径散布谣言、干扰投票和选举;严禁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在选举期间向大会赠送纪念品、代金券、购物卡;严禁在换届推荐、考察和选举期间,组织和参加同学会、同乡会等联谊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妨碍代表行使规定权利,侵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重庆市委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扩大干部工作民主,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考察评价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严肃换届工作各项纪律,市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带头营造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广东、贵州、青海省委强调,要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制订的换届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肃换届组织人事纪律;省委常委要带头做好有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湖北省委明确提出不许串联和变相串联、不许拉票和“拜票”、不许跑风漏气、不许封官许愿、不许违反中央决定的五项纪律要求;凡是违犯的,一经查实,不管什么人,都要严肃处理。 |
·河南省委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换届工作9条纪律,并连续3天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播发和刊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天津、陕西、辽宁、湖南、安徽、四川等省市专门就严肃省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期间的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制定印发文件,作出明确规定。
·海南省委对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的行为,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规定凡是找各种关系为个人提拔说情、打招呼的,都属于“跑官要官”,一经查实,两年内不能提拔使用,属于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在重要岗位上的必须予以调整。换届期间,凡是为本人提拔使用给领导干部送钱或其他财物的,一律按“买官”对待;领导干部凡是收受被提拔使用对象金钱或其他贵重财物的,一律按“卖官”行为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免去现任职务,并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换届期间特别是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且3年内不得提拔;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传谣和诬陷,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云南省委强调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换届期间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换届前突击花钱、突击提干、突击进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违反规定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对妨碍代表行使权力或拉拢代表投票的,拟作为人选的取消提名,再按规定严肃处理;对请客送礼,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活动的,在对有关当事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同时,所有经济花销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西藏自治区党委要求全区干部坚决防止和抵制换届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破坏换届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种干扰、破坏换届工作的行为。黑龙江省委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切实发挥好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作用,对苗头性问题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河北省组成了3个督查组,对各地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督促检查,还查处了一名正厅级干部在换届期间的拉票问题,并在全国进行了通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成立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设立了监督组,具体负责执行换届工作政策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监督工作方案,对加强换届期间的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对各市(地)党政正职、自治区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