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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时评:治污须先铁腕规范施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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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玛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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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日前指出,“当前水污染问题相当严重”,“大部分地区都有随时暴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可能”。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和5个工业园区执行限批处罚。(7月5日《中国青年报》)
环保总局誓言铁腕治污值得期待。今年以来,环保总局接报并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已经达到65起,其中较大以上环境事件13起。尤其今年4月以来,太湖蓝藻持续暴发,严重影响了无锡上百万群众的正常生活。巢湖、滇池、三峡库区支流等流域也不同程度地出现水华。特别是,无锡“臭水门”的阴影尚未散去,沭阳县的水危机又开始了。而其他地区隐藏已久的污染问题正“择机”暴发,如此下去,还怎得了?
笔者认为,铁腕治污要体现力度,首先要将现有《环境保护法》和政府环保行政措施落实到位,对已经形成的污染坚决治理,对不达标的污染企业立即关停,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新上马的工业项目,要先过污染达标关,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污水后,才能开工投产,杜绝新的污染出现。另外,应该逐步改进绩效考核机制,让环保拥有“否决权”,让民众对环保拥有参与权、监督权,突出环保的地位和作用,引导各级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更重要的一点,是铁腕治污还要突出行政问责,即是说治污应治官。环境污染案发频频,其症结就在很多“污染大户”都是地方的明星企业和纳税大户,能够为地方带来丰厚的税费收入和显著的政绩。有的地方明明知道这些“污染大户”属于国家关停之列,却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而睁只眼闭只眼。不仅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而且,还存在“官企一体”、知法违法现象。
甚至有的地方,一提“整顿”和“关闭”污染企业,就有人横加阻拦;个别地方甚至采取“组织措施”,让秉公执法的环保局长“靠边站”。有了“后台”,污染企业自然就会为所欲为。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熊跃辉最近去某地检查时,一群当地百姓在他面前请求治污,他们说,“市里来查过、省里来查过,可就是不断地查不断地排污”。(7月5日《华西都市报》)
事实证明,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大公患,如果不痛下决心严肃治理,我们的国民经济就不可能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铁腕治污更须先铁腕“治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明确指出,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追究其环境监管失职罪。只有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切实规范施政行为,我们的环境状况才能有所改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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