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二届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事迹简介 (4) |
|
| 记者 杜萌 |
| 2008年01月18日10:56 来源:《法制日报》 |
 |
|
 |
王杰:攻坚克难 舍我其谁
有过在反贪局副局长岗位上的3年磨砺,40岁那年他转至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侦查处任处长兼侦查科长,继而成为该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
从西南政法大学一毕业,王杰就进入检察院工作,走出大学校门后他从未放弃学习,并将学习政治和专业理论视为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多年来他撰写、收集了大量办案读书笔记和资料,积累了深厚的业务功底,并藉此运用于办案指导中,突破了一批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
听到税务部门反映全市房管系统存在着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超越职权违规办理房产证,造成国家契税大量流失的情况,王杰组织各基层院出击,一举查处了该系统滥用职权案4件4人,为国家挽回契税损失一千余万元。
那年冬天,王杰带领反渎干警查办某派出所副所长张某等人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从事公安工作二十多年,案发后隐瞒犯罪真相,妄想逃避法律追究。王杰历经四昼夜调查被害人、走访知情者、审讯犯罪嫌疑人,掌握和固定了大量证据,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迫使犯罪嫌疑人不得不如实地交代了犯罪事实。此案起诉后,县法院由于来自某方面的压力欲判无罪,王杰得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后,到县法院与法院领导和审判人员共同研究此案构成犯罪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法院遂依法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王杰向市院领导汇报时建议列席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在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王杰据理力争,凭着深厚的法学功底赢得了与会大多数委员的赞同,法院终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有罪。
2004年以来,他主办、领办、参办、指导办理了市水利局副局长方映雪玩忽职守案等36件案件。立足于办好案、办铁案贯穿在王杰的工作实践中。
“我们办案要对法律、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王杰常说这句话。
2006年,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6年,王杰个人被评为全省十佳反渎干警,荣立二等功。
廖忠奇:不甘落后 发奋争先
在学校课堂里教书育人10年,30岁调入陕西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再10年荣获“陕西省优秀公诉人”,如今已是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的廖忠奇,在检察事业的道路上步入第16个年头。
同事们说他是一头不知道歇气的老黄牛,群众称他是“菩萨”检察官。
曾几何时,安康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总在全省考核中的末位状态徘徊。2004年底,市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痛定思痛,从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振奋精神状态入手,下气力扭转工作不利的颓势。廖忠奇应院党组安排走马上任。
整整几个晚上的失眠,廖忠奇“三步工作法”出台:先从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入手,带头学习与反渎工作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全市26名反渎干警对每一条法律法规认真研读;再倡导主动出击,开辟案源,破除制约反渎工作开展的桎梏;第三步是实行全市反渎工作“一体化管理”模式,上下联动,哪里工作有难度,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不分地域,全员出动。
“在罪犯面前他是钢柱子,又硬又直;在老百姓面前,他是棉柱子,又柔又温暖。”熟悉廖忠奇的人这样评价他。
在查办一起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玩忽职守案件时,由于案件复杂,为广泛搜集证据要到很多偏远地方找当事人核实,廖忠奇带领干警冒着烈日酷暑,翻山越岭,在偏远乡村的煤油灯下调查取证,完成了一份份的笔录;在查办数名公安民警玩忽职守案时,他对每一个证人的证词详细过目,对每一点可能有疏漏的地方或不合乎法律程序的地方都要求重新完善,做到有理有据;廖忠奇不喜欢拖沓,从不把当天的工作推到第二天,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动着身边的人。
对说情送礼的人,他说:“你们来说情是为了保护他一个人。但是,我们党就会失去众多群众的信任和尊敬,就失去了民心,你们说哪头重哪头轻?”对恐吓者,他说:“我是吃饭长大的,不是吓大的,如果被你一吓就屈服,我早就不会在这岗位上干了!”
3年来,在他的带领下,这支队伍中有诸多业务骨干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有人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员,还有人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安康市检察院反渎局还被市委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1】 【2】 【3】 【4】 【5】
|
|
|
| (责任编辑:杨媚) |
 |
我要发表留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