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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事迹简介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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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杜萌 |
| 2008年01月18日10:56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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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荣:迎难而上 排除干扰
从云南省曲靖市财贸学校刚刚毕业,18岁的宁德荣就分入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转眼26个年头过去,44岁的他已经成长为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渎职侵权案件立案难、查办难、处理难,难就难在它监督的对象是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类特殊的对象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文化层次,较丰富的社会阅历,较复杂的社会关系,较高的社会地位,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因而决定了办理这类案件难度大、干扰多、阻力大。在办案中,往往会有来自多方面的干扰和阻力,甚至有威胁、恫吓。
在该院成功查办的各类渎职犯罪案件中,一批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有震动的渎职侵权案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富源县“11·25”特大矿难事故背后涉及的敖成璧等5人渎职犯罪案件、富源县竹园镇“2·15”特大瓦斯爆炸涉及的原综合执法队队长文福彦特大玩忽职守案,以及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夏耀斌滥用职权案等等。
自2001年5月从反贪局调入渎职侵权检察处至今,曲靖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成就有目共睹,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同时,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统计显示:2004年至2007年7月,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受理案件线索113件,立案53件7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7件39人,侦查终结47件69人,移送审查起诉43件62人,诉至法院已作有罪判决的25人。
这一切,与宁德荣的以身作则、勤奋敬业、真抓实干密不可分。
抓工作,他能够统揽全局,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有力,显示了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存在干扰阻力的案件,宁德荣亲自坐镇指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抓规范化建设,他组织制定反渎职侵权局《办案管理规定(试行)》、《岗位职责》、《工作职能》、《办案流程示意图》、《办案流程分类图》,还建起市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信息资料库,并实行立案、处理结果上管一级制度,监控立案到最后处理的所有环节。
2004年以来,曲靖市院反渎局办理案件数量、质量连续3年名列全省前列。在2006年全省反渎职侵权部门案件质量指标综合考评中,曲靖市院反渎局荣获全省第一名。
王慧泽:不畏艰难 尽职尽责
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娃,童年时期在农村度过,生活极为贫苦……
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那年,他25岁,走进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他先后在赤峰市检察院原法纪检察、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部门工作。2002年该院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时,王慧泽竞争上岗就任渎职侵权侦查处处长,2007年出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
“办案是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第一要务,不办案就是渎职。”
那年冬天,王慧泽授命侦查赤峰市某基层法院副院长刘某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一案。困难显而易见:犯罪嫌疑人多年从事司法工作,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而所要询问的证人均为犯罪嫌疑人过去的同事和部下,取证遇到了重重阻力。王慧泽没有退缩,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和侦查学功底,仅用一个半月就突破了涉罪案情的关键部分。
“不学政策理论办案,办事说话没底气。”
多年来,王慧泽坚持做大量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并融入于办案工作之中,要求自己做到:制定工作思路,首先明确政治方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注重法律效果的同时,更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做执法上的明白人;坚持以人为本,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服务大局为目标,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做服务上的明白人。
为防止滥用职权、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王慧泽在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的同时,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大量的办案规则和制度,如渎检工作考核考评标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办理渎职侵权案件工作规则等,对队伍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自2002年以来,赤峰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先后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优秀侦查处”、“严肃查办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全区办案优胜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
王慧泽本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一等功,还被评为“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
随着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力度逐年加大,赤峰市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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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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