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发展 共建和谐(社会保障篇) |
| 真情服务群众 真心赢得民心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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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7月24日14:49 来源:《经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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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月租只需20元
“民生无小事。不用感谢我,我们的工作就是做好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帮助百姓解决困难是我们的责任。”这是南昌市廉租住房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刘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记者跟随他走访特困户时,也总听到这样让人感动的温馨话。
解决住房难,是政府“民心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南昌市大力推进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在探索廉租住房制度方面,南昌已逐渐形成自己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形式。南昌市廉租制度的主要做法:一是公有住房的租金核减。即对部分符合规定的困难家庭实行租金减免。二是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即由享受低保待遇且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双困家庭自寻房源,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三是实行实物配租。即由政府出资收购小户型的普通住房给双困家庭居住。
家住南昌青云谱区徐家坊街居民徐剑平一家3口,夫妻下岗多年无工作,儿子在读高中,生活极其困难,属低保家庭,而且全家人与老父母三代仅住20余平方米的筒子楼。2005年11月,徐剑平根据家庭情况向政府提出廉租房申请,很快得到了批复,并于2006年1月起享受租金补贴300元/月。不久,他承租到一套60余平方米的楼房,房屋租金每月320元,他逢人便高兴地说“我家住上楼房了,月租只有20元。”刘民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到目前为止,通过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已对13000余户困难家庭实行了公有住房的租金核减,每年减免租金约200万元;2484户双困家庭实行了租金配租,累计发放租金补贴1728万元;262户特困家庭实行了实物配租,用于收购廉租住房的资金达4700万元,全市享受廉租住房制度的受益家庭已达15746户。
作为内陆欠发达的城市,南昌基础设施薄弱,但南昌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从来都没有吝啬过。把为民造福作为着力点和落脚点,真心为民办实事,从解决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路”入手,多方筹措160亿元资金,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暴雨过后街道严重积水,夏季用电高峰经常“断电”,小街巷坑洼不平以及城市基础落后等问题。2003年开始,南昌市每年投入亿元资金,连续4年实施了“百路大会战”工程,累计改造坑洼积水的小街巷400多条,把路修到了居民家门口。
“民生工程关系到政府的信誉,我们在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城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维护好群众的自身利益。”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柯斌深有感触地说。(记者 张苏娅 赖永峰)
 在东湖区“自主创业一条街”上,下岗职工熊春浪开办的饮食店生意兴隆。张苏娅摄
专家点评
把民生工程做细做实做好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江西省社会学学会会长王明美―――
南昌市的“民生工程”做得真是好。从南昌市“民生工程”的实施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是党和政府一直把群众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南昌市委、市政府就是这么想的、这么做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治水治涝、居有住所、出行方便、治污增绿、改善人居环境……这些和老百姓密切相关的事情,样样都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花大力气、用心用力去做的事情。
二是要把“民生工程”做细、做实、做好,真正为老百姓着想,使他们得到真正的实惠。比如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南昌市就根据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案: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体,采取廉租房的方式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对于双困家庭,政府拿出一些廉租房进行配租,用廉租房的方式帮他们解决困难。这就是从老百姓的实际情况出发,使他们得到真正的实惠。
三是实施“民生工程”要有制度创新,以好的制度保证好事做好。仍以廉租房为例,南昌就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租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以租金核减和租金配租为主,以实物配租为辅,健全廉租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全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南昌的这一制度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
四是在实施“民生工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做到公开、透明,使好事做得更好。如推行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全部采用公平、公正的方法,使真正困难的市民能够享受到住房优惠的好处。
五是经济欠发达城市照样可以,而且能够实施并搞好“民生工程”。实事求是地说,南昌市的经济尽管近年来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属欠发达城市。然而,南昌市还是下大决心挤出资金来做这一项项“民生工程”。这充分说明,实施并搞好“民生工程”,关键在于要把老百姓的困难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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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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