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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9%公务员将被摘“官帽” 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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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02月04日08:03 来源:《广州日报》 |
铁饭碗变瓷饭碗
改革内容
目前,深圳公务员都按综合管理类进行管理,此次改革的重点就是把大部分从事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服务的公务员从综合管理类中划分出来,归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后两者晋升渠道独立、待遇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
69%公务员“官帽”被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指的是在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此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至七级执法员。据了解,深圳市委、市政府已确定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约有6300人,另外加上已试点的公安系统公务员、监狱劳教警察,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000多人,约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35000人)的69%。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指的是各级行政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等工作的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目前确定市气象局的气象预警预报处、信息网络处共16人,约占此次纳入分类管理改革公务员总数的0.1%,以后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逐步扩大范围。
待遇行政职务级别脱钩
此次改革,根据职位类别的不同,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建立了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的独立职务序列,公务员的待遇和晋升重点考虑其年资积累和工作业绩,“不同职级的公务员,干的是同样的活,只是待遇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说。
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明确为非领导职务,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让基层公务员晋升“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
专业技术类,仅规定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具体设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体现对专业技术能力的尊重,同时考虑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专业技术类介乎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之间,强调的是专业层面上的竞争,在专业领域内领导别人。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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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董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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