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筱萸被执行死刑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们在纷纷支持法院宣判的同时,发出了郑筱萸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罪该当诛的声音;同时也有网民说,不杀郑筱萸不能平民愤;还有的说,杀郑筱萸大快人心。
平心而言,郑筱萸贪赃枉法,导致假药肆虐,其引起民怨沸腾是众所周知的。重要的是,郑筱萸执行死刑不是民愤说了算,而是法律说了算。在一审之后郑筱萸于6月8日提出上诉,最高法院依法进行复核,这说明,审判郑筱萸乃至对郑筱萸执行死刑都遵循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本来,郑筱萸是否被判极刑是个法律的问题,为何会引起如此震动?记得,有专家去年曾经提出,废除贪污腐败罪死刑。或许时下不断传出废除死刑声音这一缘故,给了一些贪官误导。【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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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发给了郑筱萸通往地狱的“通行证”?
在光天化日之下,让一个人的生命嘎然而止,除不可抗拒的客观灾祸以外,恐怕没有一个人愿意去踏地狱之门。人们对生的欲望是共同的。可社会上总有极少数的一些害群之马偏偏逆道而行,过早的拿到了通往地狱的“通行证”,死刑贪官就是这一簇人中的代表。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郑筱萸一审被判处死刑,这个没有病魔折腾的局长大人领到了少之又少的下“地狱”的通行证。虽然郑筱萸纵有一千个的不情愿,一万个的痛不欲生,上诉请求改判(2007年06月12日《京华时报》),但相信正义之剑是无情的。 “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亡,其言也善”。此时此刻我们再不想听贪官老爷们的“肺腑之言”相告,只想发自肺腑的问一句:到底是谁发给了死刑贪官们通往地狱的“通行证”?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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