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合作缉捕余振东
余振东,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自1992年开始,余与许超凡、许国俊(均另案处理)合谋,利用中国银行联行资金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假借企业名义申请贷款、套取联行资金等手段,贪污、挪用巨额公款4.28亿美元。案发后,余振东于2001年10月逃往美国。2001年11月,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并请求美方提供刑事司法协助。2004年4月16日,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和海关移民与执法局特工的押解下,余振东被遣送回中国。这是我国政府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次将贪污外逃人员从国外押解回国。
●中斐合作缉捕卢万里
卢万里,贵州省交通厅前厅长,1998年6月至2001年1月期间,利用主管贵州省公路建设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牟取利益。他先后33次收受、索取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77.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受贿罪。此外,卢万里被扣押、冻结的财产中尚有2643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根据。2002年1月下旬,卢万里得知其经济问题败露后,以虚假身份资料骗取出国护照,经广东、香港非法出境,仓皇逃往国外。2002年4月1日卢从斐济被押解回国。2005年12月16日,卢万里被依法执行死刑。
●中俄合作引渡王德宝
王德宝,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驻满洲里办事处原主任。王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126万余元,并携款潜逃俄罗斯。其行为给东辽县造成极大经济损失,致使东辽县农业资料公司巨额亏损,单位处于瘫痪状态。2002年1月28日,吉林省检察院大案要案侦查中心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俄罗斯总检察院、俄罗斯联邦警方联系,研究抓捕方案。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俄罗斯警方于2002年2月在伊尔库茨克州扎来里市将王抓获。同年4月,吉林省检察院同俄方开展国际司法协助取得成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协调下将王德宝从俄罗斯引渡回国。[详细] ●历年从国外引渡回来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