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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召开前后,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陆续通报了2006年打击腐败的一系列成果。 2006年腐败及廉政建设的特点表明,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仍然艰巨、漫长,但却是充满希望的。 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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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各地反腐“成绩单”
2006年1月至11月,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检察机关集中查办重点领域行业的窝案串案,共立案查办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8593件,涉案金额10.4亿余元。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4479件,处级以上要案926人,发生在中央确定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等15个重点领域、行业的为6235件,占立案总数的72.56%。
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2369件38457人,其中大案17449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32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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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腐败案件三大特点
首先,涉案区域及其官员的级别较高。京津沪三市高层干部队伍中都发现问题,如,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的腐化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涉嫌经济案,上海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陈良宇涉嫌挪用32亿社保基金案。尤其是一向被视为规范、清廉的津、沪二地出现高级干部腐败案,暴露出长期以来对党内高级干部行为监督乏力的体制缺陷。从各地报道中公布的贪官数字上看,县级和厅级领导干部都不在少数。
其次,贪腐数额越来越大。由于案件多涉及房地产或固定的社会基金,故而这类案件的涉案数额都超亿元。如,郴州市住房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的贪腐额仅用于豪赌的就达1亿多元,而上海社保基金案中挪用数额高达32亿。
再次,群蛀现象严重。凡是涉及高官案,尤其是领导班子第一把手的问题,一查就能“拔出萝卜带出泥”。如,湖南郴州市贪腐案带出市委书记李大伦、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副市长雷渊利及其他政商界人士158人(雷渊利称自己的贪腐在整个郴州只能排在第12位);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案引出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仓山区区委书记、土地局局长等官员;上海社保基金案调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市委书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电气集团副总裁和董事长、宝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等一些厅局级官员便相继浮出水面。这一情景再次表明干部选用制度的漏洞:“平庸者上”的提拔惯例、“带病提拔”、“带病在岗”现象的反复出现(如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任职才一年零五天就受贿30万),透视出用人制度方面的顽疾,而各种基金(如公积金、养老金等)的险象环生,更是暴露出基金监管制度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馅。[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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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廉政建设三大特点
首先,中央反腐态度坚决,行动快速。如,上海社保基金案一出,中央便派调查组100多人进驻上海衡山马勒别墅饭店,就这起事件展开调查。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初步调查形成的《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后作出决定:对陈良宇的问题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中纪委的调查和中央的反应不可谓不迅速,这再次显示了执政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力度。
其次,重点突出,打击有力。2006年在专门领域加强了反腐败的力度,如反商业贿赂、反房地产业中的官商勾结、反基金挪用等,由此牵出一系列大案要案。
再次,廉政建设步伐加快,中央对地方官员监督的垂直控制力加大。如,最新任命的全国10省市纪委书记不是由本地产生或由副书记兼任,而是由外地调入的举措,这一省部级纪委书记由中央提名或委派的制度设计完善了纪检监督系统,它与近年建立的其他两种制度(即中央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和巡视制)的结合,有利于减少监督部门的监督活动受当地组织限制或干扰的情况,保证中央对地方的直接控制和监督的力度。[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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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反腐工作
主要任务
中纪委第七次全会提出,2007年,全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继续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抓好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
第一,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二,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使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三,严肃党纪国法,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第四,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五,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第六,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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