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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非常时期的反腐经验如何复制
有人说,这是非常时期,行非常之策,才会有非常之效――因为空前巨大的灾难和前所未有的关注,才使得反腐倡廉工作与救灾安置齐头并进,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才使得反腐工作在全社会、多方位的立体监督中全力推进。
的确,抗震救灾中的反腐工作固然因其特殊社会背景、特殊政治情境,而需要特别处理。但这些非常时期的经验,是不是可以为日常反腐工作所借鉴?在灾区行之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能否在更广的范围内所复制?
抗震救灾中反腐,背景虽非常,内容却是寻常。从震灾发生以来的一系列反腐事件来看,违规挪用资金、抢领帐篷、克扣救灾物资中饱私囊……哪一件不是正常时期同样无法容忍的问题和行为?而监管部门的快速反应,又何尝不是日常反腐所应有的态度和速度?若能及时总结舆论所说的“非常之策”,不仅有利于提升震灾反腐之功效,更有利于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健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包括机构、媒体、民众在内的行之有效的社会立体预防监督体系,正是抗震救灾中反腐“非常之策”的亮点。>>>详细
反腐败“五年规划”直指核心问题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并借鉴海外反腐经验和做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等。
“反腐败五年计划”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是,这项政策触及了反腐败的核心问题―――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并且制定了反腐败时间表。结合近几年来出台的各种制度反腐的举措,应该说,这些都表明了执政党敢于正视自身的问题,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出路的决心和恒心。
《规划》主要针对的是干部选任制度的调整。这是因为,我国传统的干部制度和人事任免制度,某些方面已经无法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决策体系相对封闭,自上而下的命令式色彩较强,在强调保密、纪律、集中的规则的同时,忽视了开放、灵活和民主的方面。在实践中,这些弊端往往成为腐败的源头。而组织程序和干部任用上的调整,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干部群体在权力和利益分配的进程中更加和谐,也可从规则上遏制跑官要官的陋习。>>>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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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五年规划”点中了谁的“死穴”?
这次中央公布的反腐败“五年规划”,可谓亮点纷呈。尤其“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在“规划”中占比很大,这充分说明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己被提到党和国家重要议事日程。而其中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这个“规划”触及了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敏感话题,点中了识人用人制度上反腐败的“死穴”,并明确提出了相应的推进时间表,这表明中央能敢于直面党内存在的问题,敢于抓住识人用人上最容易腐败的薄弱环节“下猛药”、“出重拳”,以不断探索更加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体制与机制。
众所周知,我国反腐败斗争在惩治贪官污吏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权威资料显示,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省部级官员职务犯罪受到法律制裁者只有两人,违法犯罪的经济数额为几千元到两万多元;90年代上升为15人;而2000年至2007年,则上升到70人以上,个人犯罪数额从几十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然而,这从另外一个层面也说明,反腐败仅仅满足于“升堂开审”、“开铡问斩”,并不能遏制“前腐后继”现象,这就如同治胃病,光吃止痛药只能缓解一时病症,只有准确诊断病理,才到“药到病除”。
有鉴于此,“规划”剑锋直指干部选任制度的调整。这是因为现干部制度和人事任免制度在客观上不够严谨,不够科学,不够民主,比如强调“保密”,往往给“暗箱操作”钻了空子;重申“纪律”,常常给“投机钻营”开了便门;要求“集中”,每每给“买官卖官”讨了便宜。尤其是“党要管党”,也被一小撮居心叵测的人歪曲成“一把手”、“一班人”管干部,诸如此类弊端己成了反腐败必抓的源头。而组织程序和干部任用上的调整,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干部群体在权力和利益分配的进程中更加和谐,也可从规则上遏制跑官要官的陋习。
凡此种种,充分说明改革与改进干部管理体制与用人制度,己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现在有一种说法,叫制度永远是要落后于社会的发展变化。这话听起来似乎有道理,但我们不能借口制度反腐败之路“永无尽头”,就可以“慢吞吞”或“不作为”,特别是明知“对症”却不敢“下药”,这同“见死不救”还有什么区别呢?媒体宣传的干部带头骑车上班,不如让干部下去推动公车改革;新疆阿勒泰试行的官员个人财产公布制度,就是一个对官员腐败能起到很大震慑作用的制度性改革,为何不可以推而广之呢?
反腐败“五年规划”的正义之剑己高高举起,只要我们真的能够抓住权力滥用和权力失范这个核心所在,从根本上解决用人体制与制度层面问题,真正做到对用人腐败惩治与预防“两手硬”。>>>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