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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犯罪的五块“遮羞布”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涉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往往强调各种理由,为挪用公款行为开脱罪责,有的甚至以泪洗面,向办案人员诉说“苦衷”。归纳起来,他们主要强调有以下理由,以求得司法机关网开一面。
被人所逼
工作中,被人所逼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有些上级领导不惜劳民伤财来沽名钓誉,大搞特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求得自己在政治上奢望。所需的上百万、上千万元的资金,仅靠老百姓的血汗钱还远远不够,便要求下级领导“上贡”帮忙,其“贡款”多数是国家下拨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专项资金;二是有些领导明确指令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的公款用于某项工作,以此来缓解资金短缺而带来的经济压力。而被指令者因受到心理上的强制和意志上的压制,往往不敢拒绝指令,最终还是硬着头皮走向犯罪;三是上级领导暗示下级领导怎样做,而下级领导对此心领神会,顺利挪用。>>>详细
被利所诱
挪用公款具有一定的风险,轻者受到党纪政纪处理,重者终身坐牢。对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心如明镜。那么,为什么还会铤而走险?说到底,都是因为一个“利”字。这种情况,事先都是经过双方认真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归还公款,但由于多种原因,借方超时还款、缺额还款或者根本无法还款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提高本单位的职工福利待遇,采取“曲线创收”的手段,先是将公款挪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用款”费用,然后再把创收得来的钱发给大家,等等。>>>详细
从陈良宇的“专版”说开去
4月11日,陈良宇被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18年徒刑、没收30万元的消息牵动华夏大地。公众反思官至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
陈良宇的倒台,决非仅仅是上海社保金案件,而是有着蜕变过程。其中,媒体就披露陈良宇在上海媒体设“陈良宇专版”的丑闻。
在陈良宇出任上海市委书记后,就给电视台定调子:凡有陈良宇出席的活动,报道篇幅不能短于3分钟,而且必须在6点半的新闻开播后的分半钟内播出,俨然成了“陈良宇专版”(见香港《文汇报》2008年4月12日)。
陈良宇的“专版”给了人们一种霸道感觉。诚然,对这种地方“一把手专版”,坊间从来没有什么好评。陈良宇为何为自己在媒体定“专版”?他的秘书秦裕曾直言不讳,为陈良宇树立“亲民勤政”的形象。照此逻辑,官员亲民勤政形象是需要靠媒体“专版”吹出来的。陈良宇倒台被判的事实给了“亲民勤政说”一个耳光,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陈良宇的“专版”,既树不了陈良宇的勤政亲民形象,而是一个贪腐形象,更给社会给公众留下一堆思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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