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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代表差额数量多少不是党内民主的唯一标准
2006年12月22日10:05 【字号 】【留言】【论坛】【打印】【关闭
12月22日上午中央党校党建原理教研室主任、教授高新民(右),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谢春涛(左)两位嘉宾做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先锋论坛”。 武立伟 摄
  访谈直播:专家谈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新特点

  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董宇报道:中央决定,党的十七大将在明年下半年召开,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今天上午10点,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先锋论坛”邀请中央党校党建原理教研室主任、教授高新民,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教授谢春涛两位嘉宾,以“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新特点及党代会的历史”为题,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高新民在回答网友的提问时说:“这次选举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在发扬党内民主方面有一些新举措。比如,确定了领导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70%,第一线党员一般不少于30%。提出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5%,就是扩大了差额预选,比十六大扩大了5%的差额;把过去县、地两级党委上报代表候选人推荐人由常委会讨论决定,改为常委会提名,全委会讨论。再比如,对代表候选人考察对象实行考察预告公示,这是过去没有过的。另外,省、市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这一点是没有的。这样的一些特点,突出的显示出中央扩大党内民主的意图,与我们时代的潮流是相吻合的。”

  在回答网友十分关心的“差额选举”的问题时,高新民说:“差额选举是在共产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中共发展党内民主的一种尝试。一般的讲,选举都需要有竞争,但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如何实行有竞争的选举,是一个需要长期探讨的问题。实行差额选举,就是这个探讨过程中提出来的一个适合当前中国特点的做法。差额选举十三大就有明确的规定,当时十三大代表的选举差额是20%,后来,由于各种情况的变化,每届代表的差额数并不一样,十七大代表差额数比十六大多,这是党内民主的一个进步。但是,党内民主的进步并不仅仅是以代表差额数量多少作为唯一衡量标准的。如果以此作为唯一衡量标准,就不能全面反映党内民主的进展。比如党内民主氛围的发展,废除干部职务中心制等等,也都是党内民主进展的标志。实际上,差额选举是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民主的表现。现在,差额选举从基层到中央层面都在推行,相信会有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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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 (责任编辑: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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