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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反贪污贿赂局局长事迹简介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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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杜萌 |
| 2008年01月17日10:57 来源:《法制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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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学军:攻坚克难向我看齐
“大要案必须到场,突击审讯必须到场,通宵加班必须到场。”
五年来,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谭学军,不论是市院自身办理的案件,还是全市各基层院办理的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他说到做到,与干警一道加班加点,攻坚克难。
同事们记得,2002年4月,谭学军在担任市院反贪局局长后的全局第一次会议上讲出的话语掷地有声:“全局同志向我看齐,我做不到的,你们可以不做,我做不好的,你们可以不服!”
那年春节,市院反贪局部署抓获在逃的立案犯罪嫌疑人黎某某,谭学军带领办案干警从腊月二十八开始,远行千里赴深圳守点,获取犯罪嫌疑人回湖南的信息又马不停蹄返回长沙,大年三十下飞机后顾不上回家吃顿团圆饭,又直赴浏阳乡下,冒着严寒在冰天雪地的浏阳山区守点布控,正月初二在武汉将犯罪嫌疑人黎某某抓获归案,随后进行审讯,整个春节没有休息一天。
5年来,长沙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声名赫赫,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被查处:湖南省工商银行原行长王金贤、湖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原局长史秋生、娄底市原市委副书记罗子光、长沙市芙蓉区原区委副书记刘强、湖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王旷等一批大案要案罪犯被判刑入狱。
2002年至2007年6月,全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62件739人,其中大案555件623人,占立案数的83.8%,立案查处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9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万元。
身为反贪局长,谭学军在法律和原则面前“六亲不认”,面对“说情”和“招呼”从未动摇过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的信念。在查办长沙卷烟厂冯某某受贿案时,冯有一亲戚是谭学军从小学到中学的老同学,老同学专程从北京到长沙找他说情,他既向老同学讲清道理,又坚决依法查处案件,最终通过冯某某受贿案深挖出长沙烟草系统十余起受贿案件。
二十年来,谭学军勤奋努力,爱岗敬业,做出了杰出的工作成绩,先后被评为首届“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长沙市劳动模范”、湖南省“十佳反贪局长”和“湖南省劳动模范”,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王林才:善打硬仗侠骨柔情
有着军营12年的履历后,30岁的王林才来到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王林才从事反贪工作后,潜心研究侦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逐步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指挥艺术、较强的侦查意识、清晰的侦查思路和灵活的侦查谋略。他秉承了军人的优良作风,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焕发出独具魅力的人格风采。
2002年,王林才走上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岗位。之后,他所领导的反贪局连续3年在全省反贪工作考评中独占鳌头;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贪污贿赂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局连续8年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三年来,南昌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查案件480件572人,其中大案297件、要案67人;起诉399人,有罪判决360人。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有震动的重大案件,都是王林才主办或组织指挥查办的,如抚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曾志勇(副厅级)贪污受贿案、南昌市公路局贿赂窝串案、南昌地区医疗卫生系统贿赂窝串案、江西铜业集团公司贿赂窝串案等。
记不清曾面对多少与案件有关的说情、宴请和送礼;曾经历了多少次人身威胁,王林才始终不为情、不为钱所动,不为威所屈,他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保持了一个人民检察官清正廉洁的本色。
南昌市政开发公司某经理,因涉嫌受贿被反贪部门立案侦查接受调查询问那天,正逢他妻子张某生日。王林才得知后立即指示办案干警到花店订了一束鲜花,再叫犯罪嫌疑人亲自在贺卡上写上祝福语,嘱咐花店的人晚上将花送到张某手中。张某收到丈夫的亲笔祝福贺卡后感动地流了泪,第二天一早就找到王林才,说她一定会说服丈夫主动将犯罪事实交待清楚,争取宽大处理。张某还主动将赃款赃物上交到检察机关,她的丈夫随后也如实将自己的犯罪事实交待清楚了。
王林才对办理国有企业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提出了“坚决、稳定、慎重”的原则,全市反贪部门在查办此类案件时,严格执行南昌市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20条承诺措施,不轻易冻结企业财产,对涉案金额不大、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改制有较大影响的领导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对扣押的赃款赃物在案件侦结后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而对于利用职权干扰和妨碍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企业发展、向企业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他们则毫不手软,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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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杨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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