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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声音: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与煤炭企业家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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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25日09:57 来源:《检察日报》 |
■一些地方和单位忽视安全、管理不善,重大隐患长期存在,措施不力、疏于防范;一些负有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的负责同志、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甚至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有的甚至违规违纪、失职渎职,存在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以至于埋下祸端、酿成事故。
——12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中央纪委举行的实施《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分析当前事故多发的原因时指出。
■在我们的工程招投标过程当中要签署两份合同:一份是有关工程招投标自身的经济合同;第二份是廉政合同,明确了这个工程过程当中一旦发生类似情况,对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制度和措施。
——12月18日,交通部副部长翁孟勇说,控制公路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首先要从制度上入手。他要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任何人不得直接参与相关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不得兼任任何建筑工程相关建筑项目的企业领导人的职务。
■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与煤炭企业家的关系,既要积极支持他们发展,又要做到公私分明、两袖清风。
——山西省临汾市委近日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因“12·5”洪洞特大煤矿事故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调整的决定。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出席大会时说,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珍惜自己的人生和事业,决不能丧失人格“办黑事、牟黑利、收黑钱”,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以罚款为例,同样的违法事实,可能被处以几千元的罚款,也可能被处以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罚款,这显然不利于公平执法。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高凤龙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自由裁量权过大所带来的弊端。据悉,辽宁正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行政处罚中出现“同案不同罚”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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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董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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