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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纪检干部的反腐感言:很多人对反腐败讳莫如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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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捷 |
| 2007年11月15日08: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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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权力制约的重要制度,其中关键的有两项:一项是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另一项是年终考核制度。然而,这些年来的实践表明,几乎没有一起重大的腐败犯罪案件是通过这两项制度发现的。(《检察日报》11月13日)
凡是在反腐败一线工作过的人都有这种感慨――总是缺少案件线索。不仅没有人提供线索,而且很多人对反腐败讳莫如深。
如果你从事反腐工作,就会感觉到,朋友疏远了,即使有交往,说话也很谨慎。他们担心说漏了嘴,被纪检工作者掌握后去查案,到时别人就会怀疑是他举报的!领导可能因此给他“上眼药”“穿小鞋”,不仅难以处理与同事的关系,而且对他“成长”也不利。无形中,人们趋利不愿多事的心理,把反腐人士与腐败分子隔离了,得不到一点信息。
其二,腐败分子已经形成一个“势力圈”,信息不会轻易透露出去。如今,腐败分子不再是“单干户”,往往有一条线,或者有一个圈,结成了一个“小团伙”。如果是一条线上的问题,更加复杂,因为可能涉及几个层级,这样就超出了管辖权,不能再办下去了。向上级汇报?通不过,因为,在项目和资金不得不“跑”的体制前提下,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风吹草动”,都可能影响本地区的发展,有关领导不会同意上报。
其三,腐败的主体是党员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是自主申报,而且又是内部监督制度,很不完善。如果一把手不坚决执行这一制度,下面的人也就会顺着前面的乌龟爬,好制度成了摆设,没有执行力,也起不到监督效果。至于年终考核制度,更是一种自查自纠式的考核方式,自己写总结,有关部门领导按程序审批一下,就装进档案了。这样软弱无力的考核,谁会把自己的肚皮露出来让别人看?
因此,反腐败的困境就在于,监督者的人事权和监督终极处理权在被监督者手里,换言之,监督的终极权力不是由制度决定,而是由人来决定,因而,被监督者可以要你监督,也可不要你监督。这就是为什么个别地方的反腐败总给人一种掺和着权力斗争的色彩,让人捉摸不透。反腐败之所以成了一种困局,根本原因就在于,内部权力监督对监督权力的弱化。
“三个更加”:彰显反腐倡廉决心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这“三个更加”,彰显出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同时也说明我们党在长期的反腐倡廉实践中,对教育、制度、监督在防治腐败中重要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
做个“五官”端正的检察官
我是一个有20多年检龄的检察官,长期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深深地体会到,检察官处在查处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第一线,接触犯罪等社会阴暗面多,受拉拢和腐蚀的危险性也比较大,要想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就必须规范言行、端正“五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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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高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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