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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在京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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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9月13日10:03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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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游海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新闻发布会暨揭牌仪式于9月13日上午在监察部举行。中央纪委副书记张惠新代表中央纪委及吴官正、何勇出席揭牌仪式并发表讲话,对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表示祝贺。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国家预防腐败局从酝酿到设立的简要过程、以及职责和组织机构等情况。
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讲话中说,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为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提出治本对策建议,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各项制度。
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讲话中说,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从动议到今年5月31日正式批准设立,历时4年多,经过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国家预防腐败局主要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
屈万祥说,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并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 监察部长马馼兼任首任局长 资料图片:马馼(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官方消息显示,备受关注的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经成立。中国国务院今天任免国家工作人员,数日前刚履新的监察部部长马馼(女)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屈万祥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预防腐败局成立时间表
2003年12月10日,中国由监察部、外交部委派代表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二章的两个条目专门提到“预防腐败政策”。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确保设有一个或酌情设有多个机构”以预防腐败,并赋予这些机构“必要的独立性”,以及“必要的物资和专职工作人员”。 公约强调了“更加高效而有力地预防和打击腐败”的反腐败宗旨,创设了腐败犯罪所得资产的追回措施,规范了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内容和方式,包括司法协助、引渡、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诉讼的移交、执法合作、联合侦查和特殊侦查手段等条款。
2007年2月13日两会前夕,中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2007年将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国家级的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借鉴国际上一些有效的预防腐败的做法,组建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这是认真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规定的义务。
3月12日,参加湖南代表团全团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已通过了中编办审批,具体挂牌和运作时间尚未确定。
5月1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说,为了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适应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需要,“我们正积极组建国家预防腐败机构”。
2007年9月,备受关注的中国国家级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国家预防腐败局已经成立。刚履新的监察部部长马馼(女)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首任局长,屈万祥兼任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之后,各地亦将适时成立相应的地方预防腐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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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董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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