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督查组日前在云南省强调:各地在推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必须按照中央要求,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4月15日新华社)
官僚机构反复膨胀,一直是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社会无法解决的社会难题。也许是民族基因使然,这一官场痼疾伴随人民共和国延续了50多年,而今依旧难以根除。因此,中央要求乡镇编制只减不增,意义重大。
政府机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目的是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效、廉洁的政府体系。这方面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我们同时也应看到,改革力度呈现出"梯次下降"状态,越往下改革难度越大,一些地方机构、冗员越改越多,甚至还出现了"馒头办"、"墙体办"之类没事找事"办"的机构。机构臃肿和人员膨胀在某种程度上讲已到了极限,财政成为"吃饭型"的财政,财政再分配的其它职能大受制约,严重影响许多重要的投入。另外,行政机构的过度膨胀,财政供养人员的过度增长,不仅"吃掉"了农村改革的众多成果,而且给推进农村改革设置了障碍。
历史上曾有警醒世人的“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典故。“十羊九牧”,官民比例失调,导致社会百病垢出,贻害无穷。南宋的史尧弼在痛骂冗官为"天下之大害"的同时,还列举了“害”之所在:一是旷职,二是耗财,三是跑官,四是虐民(《莲峰集》卷4《冗官策》)。简而言之:冗官造成冗费,冗费又造成了百姓负担沉重和财政入不敷出。
因此,减官才是优化政府职能的根本出路。同时,缩减财政供养人员,应当引入“定量分析”,在全国总人口中,行政官员、事业人员应占百分之几,应有一个尺度,该裁的人员、机构坚决裁撤。对留岗人员也不能"一改定终身",应建立岗位竞争、有进有出、活水长流的新机制;同时,机构编制缺乏有效的制约因素,是历次机构改革成果不能巩固,人员减而复增的一个直接原因,因此,立法机构也应尽快出台《编制法》,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并设置隶属人大的编制委员会,对机构人员管理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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