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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楼堂馆所不能“解放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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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亦菲 |
| 2008年03月31日10:3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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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掀起新一轮解放思想大潮牵动着华夏大地。然而,一些现象也引发人们关注。媒体报道,内蒙古乌海市发改委提出,按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应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核,由自治区政府审批意见,不仅遭到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痛批,而且还被斥为“思想不解放,跟不上全市大发展的形势”。(见《法制日报》2008年3月29日)
面对乌海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解放思想的一番解释,笔者一面茫然。
楼堂馆所是什么?简言之是党政等机关团体办公地方,一般是财政斥资的建设项目。正因为使用着纳税人的血汗,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改革开放时期,中央和国务院对楼堂馆所设限重重。尤其是近年来,中央和国务院把限制楼堂馆所视作端正党风推进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不断地出台监督措施,楼堂馆所报批手续更为严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重申:凡是违反规定拟建和在建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必须坚决停建或缓建;凡是没有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一经查实,要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要视具体情况作出腾退超标准面积或全部没收、拍卖处理。 (见 新华网2007年4月17日电)
今年3月26日,广东省政府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省长黄华华要求,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和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他还带头表态,“我代表新一届政府郑重表态:省政府班子各位成员将带头模范执行‘五不准’,请大家共同监督。(见南方媒体2008年3月26日)。笔者供职南方一个市发改部门,经办过一宗已被房管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搬迁新建的交警大楼项目,即使资金来源渠道很清楚,理由也很充足,然而,还要经历过市发改部门、市纪委出具审查意见,同级市委、市政府审查;再就是地级市发改部门、地级市纪委、再到地级市委、市政府审查;最后是省发改委和省纪委备案这么多程序。假若中间有一个环节卡壳,恐怕项目也难产。对楼堂馆所报建为何会关卡重重?很明显是缘于“廉政红线”规定。谁逾越红线,谁就会受到惩处。
楼堂馆所报建关卡重重是治奢所需。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各地经济发展较快,财政收入显著增加。一些官员为着改善办公条件,纷纷建起了办公楼。更有在所谓“解放思想” “为官一任,建树一方”的口号下,一些基层官员对楼堂馆所攀比成风,而今,不但沿海城市某些党政机关办公楼比人民大会堂还壮观比白宫还漂亮,就是在内地甚至在某些贫困县市豪华办公楼也在拨地而起。笔者在一个主流网站,点击“豪华衙门”四个字,立即蹦出50多个页面,跳出100多条消息,可见,“豪华办公”、“豪华衙门”之引人注目。
把攀比楼堂馆所视作解放思想,无疑是对解放思想的曲解。解放思想是什么?在十六大报告中有一段很精辟的论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错误的教条式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见新华网2002年11月17日电)显然,解放思想是为着推动社会进步,促进观念更新,更好地体现执政为民。离开了执政为民,解放思想非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有害。检验官员是否解放思想,不是看他说得漂亮,而是看他如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分析乌海市政府领导的在楼堂馆所问题上的所谓“解放思想”,正如媒体所透露,乌海市的楼堂馆所项目存在着未履行审批程序,超越规模标准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等违规问题。这就告诉人们,乌海市的把为楼堂馆所开禁的“解放思想”已是严重脱离群众的,是践踏法规政纪的。对这样的“解放思想”,不但不能支持,还应给予澄清。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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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崔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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