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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有29位高官因“三迷”落马是喜是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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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林伟 |
| 2008年02月18日10:5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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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五年的全国人大、政协任期内,有近29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因腐败“落马”,被罢免撤销代表、委员资格。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部级以上干部,厅级官员也占很大比例。(2008年2月16日中新网)
短短五年的时间,就有29位高官因腐败“落马”,并被罢免撤销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这充分昭示了我们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与腐败分子“水火不相容”的政治立场,为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应该说,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然而,这则新闻在令人高兴之余,却使笔者徒生一丝伤感。这决不是对腐败分子的同情与悲怜,而是为他们感到深深的惋惜和痛心――不难想象,这29位“落马”高官原本不姓“贪”,也不是“根里坏”,有的曾经是“好党员”、“好干部”,或者是老红军、老八路的“红苗子”,都是社会的精英。他们能取得今天的地位,必然付出了超常的汗水,取得过令人艳羡的成绩。所以,当他们就这样一个跟头栽下去的时候,能说不让人痛心吗?他们锒铛入狱时的苍凉背影,能不值得我们好好深思吗?
可以说,这29位“落马”高官堕落轨迹不近想同,但几乎都与“三迷”有关。一是“迷财”。在这29人中,因贪污、受贿而被罢免的占大多数,且一个比一个胃口大,数额相当惊人。如郑筱萸受贿金额高达六百四十万元,王武龙受贿六百八十万元,王昭耀受贿价值达七百零四万元。女巨贪韩桂芝的受贿金额更达到二千万元。而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独有一套,竟敲诈台商上千万元。二是“迷官”,如湖南计生委主任陈满生为了能当上全国人大代表,请客送礼,组织和动员下属为自己拉选票,结果在当选后仅半年就被罢免。 三是“迷色”。如河南省副省长吕德彬雇凶杀妻,成为建国以来被控犯杀人罪的最高级别官员。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则雇凶在大街上炸死情妇。
那么,这29位“落马”高官为什么要自毁在“三迷”上呢?笔者以为,这与他们所处的环境不无关系。长期以来,从上到下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基本上处于一种“空白”状态,只有他们来监督别人,没有人敢去监督他们。失去监督的为官者一旦贪念滋生,张口吞噬,必然是愈吞噬得多愈饥渴得慌,无休无止无厌。于是,权力、金钱、美色构成了让贪官们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的魔圈,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成了他们的人生指挥棒。但不管这些人如何各显神通,个人经历和生活如何丰富多彩,都将殊途同归,沦为奢糜的败家子,民众的公敌。我想,如今这29位“落马”高官的可悲下场,就足以让在任的为官者警惕了。
强化监督,自觉抵御种种诱惑,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这不同于战争年代血与火的洗礼,而是一场灵与肉的搏斗。要与自己的种种邪欲和贪欲斗,与种种扑面而来的迷人诱惑斗,要有觉悟,更要有毅力;要强化自我监督,更要依靠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只有权力得到了有效的制衡,腐败就会失去滋生的温床。如是,我们就不会再为“五年有29位高官因‘三迷’落马”之类的“喜报”而伤感和忧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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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崔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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