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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下功夫查找“廉政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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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杨维立 |
| 2008年01月03日11:1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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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日报》1月2日报道:“身在公权部门,不管什么岗位,都因职而有权,都有廉政风险,都需要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和制度意识!”江苏昆山市级机关一名干部对当地正在实施的新制度这样理解。为探索源头防治腐败,昆山推出了一项创新性措施:自己查找廉政风险。一年来,全市各部门共查找到20095条个人风险、4980条单位风险。昆山市还制定了防控廉政风险流程图,部门职责、执法办案、行政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财务方面等易出现的问题一目了然。1548个廉政风险流程图,明确了209项全市惩防建设的重点工作。
这则新闻读来令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我以为:昆山市机关单位推出自查廉政风险,以及制定防控廉政风险流程图等做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预防腐败的新思路,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实实在在努力。其中的积极意义不仅在于形式新颖。更重要的是,贴近实际,内涵丰富,值得期待。
何谓风险?新华词典的解释是:喻指可能发生的危险或灾祸。在安全工程科学研究中,人们总结概括出一条称为“海恩法则”的“事故法则”,这就是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也就是说,要想消除这一起严重事故,就必须把这1000起事故隐患控制住。“海恩法则”以明确的数据和事实告诉我们,严重事故是由轻微事故、事故未遂先兆和事故隐患所引发造成的,而这些事故是可以预防可以控制的。预防腐败工作同样可以借鉴“海恩法则”。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众多案例表明,贪官之所以能够中饱私囊、徇私枉法往往与制度漏洞有关。腐败的频频发生,固然是因为贪官道德败坏,但隐患的存在并不容忽视。昆山市机关单位自查廉政风险,警钟常鸣,促使广大机关干部引以自警,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制度的框架内规矩地行事,不越雷池一步;归纳分析,从中找出带有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制定对策予以防范。从而,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做到“动态”与“常态”的融合,事半功倍,从根本上压缩滋生腐败的空间,从源头消除隐患。显而易见,这样的“未雨绸缪”远比“亡羊补牢”来得更及时,也更有价值。
“道德是靠不住的,良知是靠不住的,惟有常规有效的制度,才是最可靠的铜墙铁壁”。 要想让河水清澈见底,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在源头就拒绝污染。事实上,任何问题的发生和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我们能从制度建设入手,弥补漏洞,消除隐患,完全有可能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避免很多遗憾。值得警惕的是,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些地方至今仍未引起足够重视,监督管理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实中,有些人嫌“防腐”工作琐碎,难显政绩,不屑一顾。对于弥补制度漏洞,缺乏防患于未然的先见之明,缺乏主动积极的“避免意识”, 满不在乎、视而不见,最终导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悔之晚矣。既往的教训非常深刻。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当前,构建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任重而道远。其中,如何降低“廉政风险”是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在这方面,昆山市迈出了可喜一步。他们推出机关单位推出自查廉政风险,以及制定防控廉政风险流程图等做法,可以说是抓到了点子上,号准了脉搏,闻之令人振奋。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要想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光靠机关单位的自查肯定不够。因此,我建议不妨在现有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推出部门互查、系统上下检查和反腐败专门机构检查等举措,并以欢迎的姿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媒体监督,进一步提高前瞻性和科学性,夯实基础,堵塞漏洞。同时,我也希望各地学习借鉴昆山市的做法,多下功夫查找“廉政风险”,积极主动地把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做在前面,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创新机制、做到教育不放松,措施落到位,检查不松手,逐步形成“不敢犯、不能犯、不想犯”的约束机制,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促进党风政风的不断好转。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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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崔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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