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论坛(2007)2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位知名人士和学者在和谐世界的大背景下,共同探讨人类文明的多元发展模式。(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和谐”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它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关系的各个方面。中国古代自秦王嬴政统一中国以后,曾多次出现了“治世”或“盛世”的景象,它们都带有明显“和谐”社会的色彩,如保合太和,以和为贵,天人合一,致虚静、道中庸,等等。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人均GDP从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阶段。从国际经验看,这个阶段既是发展黄金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党中央审时度势,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完整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六中全会制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和谐理念,源于中国,属于世界。在倡导国内和谐的同时,中国没有忘记自己肩负的大国责任。在2005年9月15日联合国成立60周年首脑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时,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了题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的重要讲话,提出和谐世界的新理念。所谓“和谐世界”,是指各种文明兼容并蓄、人人享有人权的世界。
富强、民主、文明,是中国从独立自主到和平发展的一贯追求。先贤们为中华之崛起而奋斗,梦想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如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事业蒸蒸日上,中国领导人思考的是“崛起后怎么办”以及“如何反馈世界”的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胡锦涛总书记再次强调“我们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梁启超先生曾经将“中国的中国”、“亚洲的中国”、“世界的中国”作为中国的三重身份和诉求。今天,用“和谐”理念贯通这三重诉求,就是和谐社会-和谐亚洲-和谐世界,这既充分反映了时代的需求,又呼应着先辈的愿望。
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其深刻内涵是着眼于阐释中国参与、建构世界体系的合理性——和谐的(和谐社会)、合法性——和谐地(和平发展道路)、合目的性——为了和谐(和谐世界)。这就为中国的发展提供了正当性依据,超越了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
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在当今世界,历史文化、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的差异不应成为各国交流的障碍,更不应成为相互对抗的理由。“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相信在这一主题引领下,本届北京论坛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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