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胜利闭幕了,但十七大报告中胡总书记反腐经典语录: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
“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至今仍然响彻中华大地。
就在十七大闭幕不到两天,浙江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一则消息,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的情妇汪沛英22日以"特定关系人"的身份被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10.25新华网)
这也成为十七大之后反腐工作中第一个撞在枪口的与贪有关的第一案,也是我国首例贪官情妇以“特定关系人”获刑的案件。汪沛英作为"特定关系人"被认定犯有受贿罪,这是浙江在"两高"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后宣判的。
这个案例可以说成为反腐一面旗帜,成为其他类似案件的一个判例。同时也给那些仍然做着发财梦的情妇们一个惊醒,让贪官们转移赃款赃物无从下手,使贪官们无机可乘。
那么什么叫"特定关系人"?两高院司法解释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也就是说,国家工作人员的情妇也属于特定关系人范畴。
援引中新网9月2日消息,自十六大以来,中央累计查处严重腐败的省部级以上官员16位,有近9成(14位)包养情妇,有的甚至包养多位情妇。他们有的将违法所得送给或者挥霍在情人身上,有的干脆将情妇当作“交通站”和“中转库”,作为日常惯用的敛财手段,借情妇之手收受他人钱财,演绎了一幕幕利用职权换色、买色、养色的丑剧。
一幕幕贪官包养情妇的事实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情妇的危害程度让人震惊。由此也让情妇成了贪官们腐败推波助澜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对于情妇的认罪一直是我国法律方面一个尴尬,从而对于贪官们的审理供刑加大了难度。为此,基于反腐斗争越来越复杂,两高院就抓住腐败犯罪本质,对抽象的法律条文的完整理解,便出台了一个“特定关系人”司法解释,从而有了治理贪官的情妇的法律依据,此次浙江法院就是把情妇作为特定关系人来定罪量刑,从而使她们无法再钻法律空子,也使得这起特殊腐败案成为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类似腐败案提供了最好的先例。同时也是更加深入贯彻落实当前十七大反腐精神打下了很好的开端。
总之,十七大之后反腐任务相当艰巨,特别现在的贪官的腐败花样翻新,像类似的利用特定关系人来转移财物事情也不会太少,因此这次对于特定关系人定罪量刑也可以说是对反腐工作一个巨大突破,为继续深入反腐提供了最好的样板。
当然作为老百姓们一员,对于类似的腐败案给予如此重拳打击,我们用双手拍手称快,好!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进入青岛小黑子的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