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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双开”陈良宇,重拳反腐有底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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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马失蹄 |
| 2007年07月27日15:40 来源:人民网-党员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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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中央“双开”陈良宇的决定,是一个强烈的信号,那就是“在党内,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让我们想起就在今年,胡锦涛总书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次郑重表态:“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并且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们注意到,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反腐败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时,所用的词一是“坚决”,再是“毫不动摇”。这是向全党发出的庄严号召,中央的反腐利剑将所向披靡,反腐败势如破竹,不会停留在口号和文件上。党的各级干部都要政治坚定,做党的忠诚卫士,建立起一种“中国特色的反腐制度和手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维护党先进性和纯洁性。要严格党纪、政纪、法纪,对违法乱纪者给予必要的惩戒,从严治党,从严治政,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从点滴抓起,把各种腐败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陈良宇作为党的高级干部,他不是严格践行党的宗旨,不是把人民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不是像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那样,有着崇高的精神境界,有着崇高的奋斗目标。更不是如胡锦涛总书记提倡的“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操守,重品行”。而是“心动于微利之诱,目眩于五色之惑”,据报道:经查,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期间,滥用职权,支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贷给不法企业主和有关公司巨额社保基金,危害社保基金安全;为不法企业主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本人或家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权谋私,帮助亲属在经营活动中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道德败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搞权色交易;包庇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陈良宇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给党的形象带来严重损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像陈良宇这类腐败分子,其隐藏极其深,对社会危害极其大。就在去年陈良宇被反腐利剑“挑翻”之前,他竟然还在台上高唱“廉政歌”,特别强调要坚决做到“八个不准”:不准通过拉关系、行贿等手段跑官要官;不准在推荐和选举工作中以各种形式打招呼、搞串连、拉选票;不准采取授意、暗示等方式把个人意志变为以组织名义推荐干部;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它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不准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随便猜测和议论人事安排;不准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坚决防止和纠正可能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腐败现象。
你看他讲得多么有党性原则,多么有政策水平,多么头头是道。然而他所谓的“八个不准”,对于他来说一钱不值,如果去掉“不准”二字,这八条就是他的“腐败圣经”。在这个“腐败圣经”的“光辉照耀”下,他就可以毫无顾忌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就可以不要党德,不要官德,甚至不要人德。
中央强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毫不动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央号召,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不懈奋斗。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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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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