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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管不了镇级”岂止是荒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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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倪洋军 |
| 2007年07月20日09:0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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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百姓法制网报道,河北威县候贯镇马桥村至今已有6年没有支部书记、村委会。该镇党委、政府却指派一个不是党员的普通村民史忠超“临时”负责村里工作。多年来,经村民数次举报,中共威县县委已经查实并责成该镇“严肃处理”的史忠超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在当地不仅没有被查处,相反史忠超却又实施了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县级管不了镇级”的不良影响。
真是荒唐,一个不是党员的普通村民居然被镇党委、政府指派“临时”负责村里工作,而且断断续续一“干”就是6年。这种严重违反《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乱政”行为,居然发生在全国上下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实在是一种极大耻辱和无比讽刺。
在中共威县县委2001年6月12日的《关于群众来信反映候贯镇马桥村委主任史忠超(预备党员)非法入党、违法选举、侵占挥霍集体财产等问题的调查报告》中,已经对史忠超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并且已经上报了邢台市委,责成县纪委督促好问题的处理,但令人痛心的是,史忠超的违法行为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实施了新的更为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当然,这其中是不是因为一直有候贯镇领导在为其“撑腰打气”?!也是不是正因为有了镇领导的“指派”、“指示”,才闹出了“县级管不了镇级”的笑话?!
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这是由党的组织原则所决定的。但是,在河北威县候贯镇,老百姓心中竟然有“县级管不了镇级”的非正常观点。这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实在发人深思。老百姓会不会这样想:难道候贯镇党委、政府是独霸一方的“神圣”,居然可以不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居然可以对县委及其国土部门的有关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置若罔闻,其胆量之大可谓罕见。笔者不知,群众中“县级管不了镇级”的恶劣影响,是不是反映出候贯镇存在公然对抗上级、胡作非为的嫌疑,是不是出自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还是某个领导一人的霸道行径呢?如果是某个领导一人意见,那么其他领导成员都吃干饭去了;如果是集体研究决定,那么这个决定也真够荒唐的了。但不管怎么说,这种严重的涉嫌“乱政”行为能够得以存在那么久,恐怕也不是仅仅靠一两个人所能做到的。
作为威县的县委、县政府或者县国土部门,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既然已经作了调查,而且也有了明确的处理意见,但是为什么落实不下去,而使“严肃处理”变成了一纸空文,恐怕与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有关。对于群众的投诉,我们不但要作深入细致的调查,而且要对事情的整个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督促和过问,不能以为形成了一个报告或结果,就可以了事了。这种落实在纸上的“责成镇政府”要“严肃处理”的意见,上级领导如果不去“亲自过问”,恐怕也只能是一种“空空导弹”,或者只是一种向下踢皮球的游戏而已。既然已经明确知道了是地方上的党委、政府在“乱来”,为什么不对其采取“组织措施”呢?由此看来,“县级管不了镇级”问题的出现绝不仅仅是下级的问题,与上级自身的工作深入程度也不无关系。
也许“县级管不了镇级”存在另外一层原因:相对来讲,县级离村级远些,镇级对村级的“实际情况”有更多的了解,有更多的“话语权”。特别是在依法治村仍然有许多“盲区”的情况下,一个“能文善武”、有钱有势的村民,尽管其不是党员、不是村主任,但其推动农村“实际工作”的能量远比什么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强得多。如此一来,此人自然被镇级领导所器重和看好。倘若其想做村支书、村主任,那也是易如反掌,要么走走形式,“选举”一下,要么直接被“领导”任命,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便“临时”下去。由此观之,“恶人治村”在一定程度上就不足为奇了!农村组织工作的软弱和涣散不能不说与其有很大的关联。
可以想见,一个不服从上级领导的组织和领导,又怎么可能很好地指导和领导下一级;而一个不能很好指导和领导下一级的上级,又怎么能要求下级很好地服从自己的领导。在政治体制的这个链条上,无论是哪一级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权力运行的失衡、失范,乃至失去民心。
当然,无论哪一级管理哪一级,都必须在党的组织原则之下进行,绝不能越过党章党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红线”,以为仗着手握公权,为了满足一己私利,打着“实际工作”需要之幌子,就可以欺上瞒下,乱改“朝纲”,肆意妄为,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权力是人民给的,不为人民服务,人民就可以将你拉下马、拖下台。而法律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都必将为之付出血的代价。
一言以蔽之,当务之急,为农村基层组织“强筋健骨”、“充电加油”,选准配强基层班子乃是治本之道。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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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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