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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中纪委监察部开通举报网站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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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冰妮 |
| 2007年07月11日16:3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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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上看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相继开通举报网站,很多地(市)级、县级纪委也建立和开通了网上举报。这不仅令人联想起前些天重庆万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被万州区纪委“双规”的事情。据传,贾在云的落马,缘于知情者建立网站“曝光”了其经济问题及相关证据,经该网“曝光”举报的贾在云上任仅半个多月即被万州区纪委“双规”。
或许这是个成功的个案,但特例永远代替不了通用准则。回顾腐败分子的落马,很多都带有偶然性,有“大火烧出来的”、有“小偷偷出来的”等等,不一而足。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假如纪检监察部门不主动出击,纵然帖子再多、浏览量再大,也照样不起作用。
我们知道,随着网络的盛行,使得讯息传递的速度加快,每个人公开发表言论的机会大增。于是个别人在网上创办了个人的反腐败网站。事实上,个人在网站公开反腐信息,举报贪腐,犹如在刀尖上跳舞,由于网络本身具有很多特殊性,涉及到技术、隐私、道德、法律等多个层面问题,在操作过程中很容易偏离正常的轨道,从而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首先,个人要自建网站也非易事。建网站除了要有较高的计算机知识作技术支撑外,还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维护更新。将本属于公共部门的职责包揽个人头上,虽然精神可嘉,但“毕其攻于一役”的赌博式做法并不值得提倡。依我看,还是向纪检监察机关开通的举报网站举报来得容易、有效。
其次,个人建网站举报腐败,举报人的安全难以保障。个人自建网站反腐是弱者与强势力量的角力,稍不小心,很容易遭致当事人的打击报复。个人建网站需要注册域名,如果被举报者顺藤摸瓜并给予报复,举报人的安全将难以保障。另外,虽说个人建网站反腐可能会得到其他知情人的响应,但也易于暴露自己的身份,我们不禁为举报者的安全捏了一把汗。
再者,网络历来都是把双刃剑,在未经查实的情况下,个人就擅自将疑似腐败者进行曝光,让网民肆意口诛笔伐,本身就是一种赤裸裸的侵权行为,为法制社会所不能容忍。如果当事人举报的腐败事件为真尚好,若举报事件为假呢?要知道,牵涉到腐败问题,加之网络的传播,对当事人的影响势必会很大,有些影响甚至无法挽回。最让人担心的是,一些别有用心者会借助于网络反腐借机敲诈,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为个案,也许利用个人建立反腐网站成功了一回,但这并不意味着是一个可以复制的模式。虽然大家都在传说是网站线索扳倒了人事局长,让人感觉举报者勇气可嘉,让广大网民心生快意,但是我们更应该冷静地看到,个人建网站反腐并非上策。由于网站信息的公开化,受众的大众化,很容易使举报信息被过早地暴露,从而造成被举报人销毁证据,转移财产,订立攻守同盟,对付组织和司法机关调查,给案件查处带来难度,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为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忽略一个重要事实:反腐的主力永远都只能是公权部门,这是公权机构的基本职责。科技的进步使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央纪委监察部和15个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网站的相继开通必将进一步配合来信举报、来访举报、电话举报等形式,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更广泛地掌握反腐败动态与信息,更有效地惩治腐败分子。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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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盛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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