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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邓颖超大姐的“骨灰盒”遗嘱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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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王廷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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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是邓颖超同志逝世15周年纪念日,7月10日上午10:00,全国政协原副秘书长,长期在周恩来、邓颖超身边担任秘书,现任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邓颖超研究中心顾问的赵炜女士做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先锋论坛”,以“回顾西花厅岁月 深情缅怀邓颖超大姐”为题接受在线访谈!
访谈中,当主持人问到,自从周总理去世以后,邓颖超就开始考虑自己的身后事,她考虑的非常早,留下遗嘱有好几次,也经常和你谈起她身后的事情,并且做了很细致的安排时,赵炜女士介绍了邓颖超一生坚守清廉、延用周总理的骨灰盒的遗嘱:总理的骨灰盒不是最好的骨灰盒,属于二三流的骨灰盒。拿回来以后,邓大姐说,这个骨灰盒你们要保存好,当时我们不理解。有一次,她说“等我死了以后,也用这个骨灰盒。”我当时一听,说:“大姐,骨灰盒才多少钱?公家给买一个嘛?”她说:“不行,节约。公家买,公家掏钱,就是你拿我的工资买,我的工资也是人民的钱,不要重买,就用这个骨灰盒”。
看到这里,笔者深为邓颖超大姐一生 “彻底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感动,特别是她生前不舍得花钱为自己身后买一个骨灰盒,而是留下遗嘱延用周总理的骨灰盒,并且强调“公家买,公家掏钱,就是你拿我的工资买,我的工资也是人民的钱,不要重买,就用这个骨灰盒。”从这里,我们不难感受到,邓颖超大姐把自己的一生都交给了人民,把自己的一切都看作是人民的,甚至连自己的工资也看作是人民的,似乎她生来就是为人民的。真正做到了像她座右铭所说的那样,“彻底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她这种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鞠躬尽瘁、死而无已的高贵品质,同周恩来总理一样,为后世人做出了光辉的榜样。
与邓颖超大姐“我的工资也是人民的钱”和她一生“彻底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形成强烈反差的是,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且不说他们做不到“彻底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甚至连一般意义上的“为人民服务”他们也做不到。
相反,他们拿着国家的奉禄,花着人民的血汗钱,非但不思报国为民,反而尽干损害人民利益的坏事。7月10日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是继胡长清、成克杰、王怀忠等之后,又一腐败分子被严惩。身为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郑筱萸在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方面,肩负着极其重大的使命和责任,本应恪尽职守、廉洁从政;本应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他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贿赂;他玩忽职守,草率启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专项工作,擅自降低审批标准,滥批药名,失职渎职,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最终走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反面。走向了法律不能饶恕,人民无法原谅、必须伏法严惩的可悲下场。
郑筱萸的伏法为人们提供了一本反面教材,说果说党员干部当以郑筱萸为戒的话!那么,邓颖超大姐的“骨灰盒”遗嘱和她“彻底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则是一面镜子,这面镜子不仅能照出党员干部身上的污垢,而且也能照出党员干部思想境界的高低和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纯真度。如果我们的党员干部能经常用邓颖超大姐的“骨灰盒”遗嘱和她“彻底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这面镜子照照自己,我想,我们的党员干部就不至于走到郑筱萸这一步:以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起点,以法律不能饶恕,人民无法原谅、必须伏法严惩为下场。这是值得广大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认真吸取的。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进入邓颖超纪念馆
赵炜:回顾西花厅岁月 深情缅怀邓颖超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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