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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长同学会女教师作陪:如此“遵纪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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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魏伯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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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7月4日报道:今年4月27日,湖南省株州市天元区教育局长龚某在该市一家歌厅的豪华包厢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同学会,20多名来自四所小学的女教师奉命出场作陪:陪酒、陪聊、陪舞。
这些女教师是校长安排出场的,而校长是接到的教育局工会的通知,为了演出的几个节目,她们分别排练了3天至一周的时间。也就是说,无论学校还是教师,都是当成重要的工作任务来完成的。至于那位教育局工会主席的安排,是秉承局长的旨意,还是借机向局长献媚讨好,从报道中难以确定,但经过局长同意,则是肯定的,否则便不会有这一事件的发生。
此事曾在一些网站上引起热议。许多网友关注的是其中是否涉及色情活动。对此,根据湖南省和株洲市领导的批示,天元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确认“整个过程遵纪守法,没有出现违背法律、道德、社会伦理的行为。”而且“此次同学联谊会经费全部出自个人,天元区教育局未出一分钱。4所学校表演的4个节目,全部是天元区教育局工会组织,代表天元区教育系统演出的节目,并非龚守仁以个人名义叫来的,其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尽管如此,天元区党政主要领导已对龚某进行了教育,龚某本人已就此事作了检查。
如此说来,此事已经尘埃落定。龚某的检查我们无由得见,但显然在领导那里是过了关的。“整个过程遵纪守法”、“经费全部出自个人”,已经为这一事件定性:不过是一般性错误,做个检查,对舆论有个交待就是了。但笔者认为,这一事件性质的严重性,远非一般错误所能涵盖。
龚局长身居要职,其同学也自然都是头面人物。为了在同学面前“露脸”,至少不“丢份”,龚某盛宴款待,而且调遣其属下歌舞奉陪,可谓挣足了面子。但是,在这场权势者的盛宴里,女教师的出场却成了其中的一道“大菜”,女教师的陪侍却成了免费奉送的一件“礼品”。可见在我们的某些公仆那里,人民赋予的权力已经变异到了何种程度。这与某地官员家里办丧事,竟然要学校安排小学生当孝眷、抬花圈的做法显然属于同样的性质。
教师的职责是教学,学生的任务是学习,但是,为了满足领导的私人需求,满足权势者的虚荣,师生的教和学都成了无关紧要的闲事,必须违心地去或歌舞相陪,或号哭助阵。这说明,在某些权势者眼里,治下的子民不过是自己的家奴,是可以任意驱使他们去做任何事的。至于活动中有无“过分”的行为,宴会的费用是否用公款结算,则没有性质的区别。而只有程度的差异而已,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这样的教育,能造就出怎样的“人才”?这样的“公仆”,究竟在为谁服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真的成了奴隶制时代、封建时代的主奴关系吗?这样的腐败,谁又能说比贪污受贿、非法侵占轻到哪里去呢?我以为,这才是问题的核心之所在。那么,龚局长的检查是否认识到了这一层呢?对龚某进行教育的领导们是否又认识到了这一层呢?如果这样也叫做“遵纪守法”,请问他们是“遵”的哪家的“纪”、又“守”的是哪国的“法”?
(本文只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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