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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何以沦为家眷和情妇赚钱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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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罗天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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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副书记刘锡荣最近指出:“去年的贪污受贿等腐败案件中,70%的案件所涉及的贿赂,是由官员的老婆、孩子,甚至情妇收受的。” 刘锡荣介绍,去年全国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中,有7人移交司法机关,其中6人有生活作风问题。(6月24日中国经济网)
在反腐败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号召发挥官员家属的监督作用,特别是监督官员“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对家属寄予了很高期望。有的纪检监察部门还向官员的家属发出了《倡议书》,动员家属与组织一些对官员进行监督,防止官员犯错误。可是,有些官员的家眷不但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反而成了“搂钱的耙子”。这些官员为什么会“后院起火”?家眷难道不知道这是把官员往“火坑”里推吗?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大多与官员生活作风不检点有直接关系,情妇和家眷都要在官员身上得到“补偿”。 首先,情妇要在官员身上得到“补偿”。从已查处的官员腐败案件来看,大多数贪官都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有的甚至包养情妇。而且贪官的级别越高,存在的生活作风问题越严重,有的贪官同时往来于几个情妇之间。所谓情妇,就不是明媒正娶的老婆,就没有名分可言,这就使情妇产生一种不平衡的心理。一般来说,情妇的年龄都比官员小很多,情妇会认为自己损失了青春,因此要从官员身上得到“青春损失费”。特别是如果官员和情妇生了孩子,情妇就会为自己孩子的“未来”打算,想法积攒下一笔不菲的款项。正是这些原因,使有了情妇的官员便“一失足成千古恨”,难以控制情妇敛财的欲望,只能被情妇牵着鼻子走,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其次,家眷要在官员身上得到“补偿”。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官员在外面的生活作风问题,迟早会被家属发现。作为官员的丈夫在外面养女人,老婆的心情可想而知。一个奇怪的现象是,在被查处的贪官中,很少听说贪官与老婆离婚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贪官和老婆甚至孩子达成了一种默契,这就是不离婚为贪官保住面子,为家眷带来“票子”。贪官在外面有了情妇,老婆与贪官之间就已经没有什么感情可言,老婆就会利用贪官的地位收受钱财,如果贪官不从,可能还会受到老婆的威胁。 古语说,万恶淫为首。官员一旦与“色”沾边,就预示着已经无法把握自己,无论是与家眷还是与情妇之间,情就会被钱所取代,沦为家眷和情妇赚钱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一个贪官都是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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