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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级通缉令缉拿交通厅长该让人想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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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王廷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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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日前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云南省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胡星。警方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人民币五万元奖励。据称,2007年1月,云南省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时,发现胡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胡潜逃。据介绍,胡星案发前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主管云南水运、航道建设等方面工作。(1月30日人民网)看了公安部的A级通缉令,先是觉得吃惊,由公安部发A级通缉令、并实行举报重奖的方式,缉拿一个厅级高官,这在反腐败案件查处当中还是少有的。而且,既然是A级通缉令,缉拿的肯定是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要犯、重犯。
但是吃惊之后,又觉得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这两年查处的一些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涉嫌的高官还少吗?前几年厦门远华的赖昌星特大走私案就是一个例子。 赖昌星特大走私案不仅牵出了一大批名人和省市高官,而且还牵出了一名公安部的副部长。可幸的是,在赖昌星特大走私案中,除了赖昌星本人潜逃到了国外,还没有涉嫌高官潜逃的消息。
与赖昌星特大走私案相比,云南省公安机关侦办的这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前者是特大走私犯罪案件,后者是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既然都是“特大案件”,涉案高官可能就不止一个交通厅副厅长,这是从赖昌星特大走私案中得出的结论,也是这些年查处重特大犯罪案件得出的判断。因为,凡是“特大案件”的背后,往往会有一批贪官、脏官、高官充当保护伞,否则,就不可能发展成“特大案件”。
因此,笔者认为,通过A级通缉令缉拿交通厅副厅长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为,缉拿不到交通厅副厅长,这起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很多线索就可能会中断,一些涉案贪官就可能因副厅长潜逃、中断了案件线索而侥幸过关。所以,在缉拿交通厅副厅长的同时,也要严密布控,防止其它涉案贪官也学着潜逃。
不过,话又说回来,潜逃归潜逃,潜逃一时不能潜逃一世,尤其是在中国已经与世界各国形成反腐联盟、织就了国际反腐天网的今天,犯罪贪官纵然能潜逃一时,但最终是逃不掉的。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头向国家、向人民认罪伏法,争取人民的宽大处理,否则,就只能死路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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