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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新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推动政法工作上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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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1月19日13:57 来源:《河南日报》 |
李新民在省司法厅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报告会上强调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全面推动政法工作上水平
11月1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到自己的联系点——省司法厅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辅导报告,他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推动政法工作上水平,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中原崛起”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
李新民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是什么、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为什么、科学发展观为我们带来了什么、科学发展观要我们做什么、现阶段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做什么”等关键问题,系统地阐释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并紧密结合实际,畅谈了政法工作如何更好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李新民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法工作,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各项政法工作和政法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实现政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来评判和检验政法工作,切实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目标追求,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政法工作效果、质量的最高标准。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中原崛起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要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政法干警的头脑,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切实提高政法干警的能力和本领。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永远忠于党、听党指挥,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记者张建新 实习生陈 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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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光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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