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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做到与人为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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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文琛 |
| 2009年07月09日19:3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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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为善”出自于《孟子·公孙丑上》中“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现在的意思是君子最高的德行就是同别人一道行善,要以善意的态度对待他人,为人着想,乐于助人。在当前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日益复杂,领导干部做到与人为善,具有特殊意义。
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对人民群众的“善”摆在首位。清代诗人郑板桥在山东潍县当知县时写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个封建官吏能够如此体察民间疾苦,实属难能可贵。这也揭示了一个道理:为政者应当以百姓为念,善察政之情,常思民之忧,莫忘己之责。为此,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做到善心、善言和善行。所谓“善心”是指心里要装着群众。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心应该是息息相通的,群众是水,领导干部是鱼,无水则无鱼。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从政的最大光荣放在心上,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真正做到为群众舍身忘死,鞠躬尽瘁;所谓“善言”是指要与群众说真话,说好话,说实话。对人民群众,我们应该有这样的态度:“人善我,我亦善之;人不善我,我亦善之”,特别是对群众的申诉、意见和牢骚,我们要沉得住气,耐心当听众,做到不夸夸其谈,不轻易承诺,做到实事求是、和风细雨;所谓“善行”是指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要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他们的疾苦、要求和愿望,为他们解决实实在在的困难,要密切联系群众,特别是制定政策和决策时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政策和决策更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用真行动换来干群关系的高度和谐统一。
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对部属的“善”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每处点滴。善待他人是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应该遵守的一条基本准则。在当今这样一个需要和谐、合作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更是一种互动的关系。只有去善待别人、帮助别人,才能处理好人际关系,从而获得他人的支持和认同。领导干部要珍惜共事之缘,大家能够在一起工作是一种难得的缘分,班子成员之间没有真正的利益冲突,有的只是分工的不同,工作上有意见和分歧是很正常的,要用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去销蚀、去释解。下属和同事是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的主力军,没有他们的努力就没有单位的成绩和荣誉。为此,作为领导干部,既要看到他们的成绩又要看到其过失。对待他们的成绩要褒奖和鼓励,对待其过失要批评并及时纠正。要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在工作中,多注重他们能力的提高,少一些排斥和非难;在生活上,多为他们营造和谐的环境,少一些冷漠和轻视;在个人进步上,多一些鼓励和提携,少一些主观意愿的打压,切实为他们创造条件,丰富成长经历,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对亲朋好友的“善”理性化。新时期领导干部的责任大,压力也大,有时也会出现工作不如意,他人不信任、不理解的时候。这个时候,家庭是最好的港湾,朋友是最好的倾诉对象。作为领导干部,要把握好亲缘、友缘等这些层次的资源,要珍视金子般的亲情和友情,把它们作为事业的不竭动力,孜孜以求,永不懈怠。同时,要注意把握和有效处理好亲友情谊与党纪国法之间的关系,不要因为亲朋好友有恩于自己,就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们牟取私利和办一些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事情。对待亲朋好友要理性,对他们的合理诉求和要求,尽可能的通过正常途径去帮助协调解决,对他们的不合理要求和愿望要敢于说“不”。哪怕当时他们不能够理解,亦或是认为自己不食人间烟火都无所谓,因为时间是检验一切情谊的最佳标杆,最终他们会为你的行为感到骄傲。总之,不让亲朋好友犯错误或少让他们犯错误,用正常途径保护好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善”,也是对自己最大的“善”。
“与人为善”确实值得我们各级领导干部珍视和深思,并不断地将之付诸于实践,常修为官之德,常悟从政之道,常练尽职之功,用自己的言行展示领导干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形象。(作者单位:中共德兴市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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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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