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北对党政干部约法三章 严禁换届后搞不正之风 |
|
|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张小燕、通讯员伍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1月20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防止和纠正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后几种不良倾向。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自职务变动、工作调离之日起,不得干预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调动、重大事项决定和其他工作;不准接受原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各种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宴请;不准长期占用原任职单位的公共财物;不准借职务调整之机或以领导干部名义违规超标准、超编制更换小汽车;不准豪华装修办公用房;严格执行有关住房纪律和政策,不准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各单位严禁借领导干部职务调整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浪费,迎来送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明纪律。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或单位负责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
 | 相关专题 |  |
|
|
 | 相关新闻 |  |
|
|
 |
留 言 区 |
 |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