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政府采购,是指政府采购在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的同时,应该从社会公共的环境利益出发,综合考虑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效果,采取优先采购与禁止采购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直接驱使企业的生产、投资和销售活动有利于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从全球情况来看,世界各国政府采购在国民生产总值(GDP)中所占比例很大,足以影响某些产品的市场份额和消费者取向。据统计,欧盟等发达国家政府采购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5%-25%。因此,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绿色政府采购蓬勃兴起,并成为引领可持续消费的首选手段;同时国际社会也不断关注如何借助于政府采购制度实现社会目标,如推进劳动保障和保护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协调发展等。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丹麦、荷兰、德国、韩国等,纷纷通过专门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强制推行或鼓励绿色政府采购。
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瓶颈矛盾凸显的关键时期,我国政府正在生产、消费和贸易各领域积极探索和采取有力措施,全方位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效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2007年国务院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指出,要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对部分节能产品由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自2006年底以来我国已连续公布两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将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从856种增加到2823种。
尽管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的政策及实践相比,中国政府采购制度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尤其是绿色政府采购制度,几乎与国际社会同步建立,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据统计,中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率达到77.9%,尤其是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2005年达到407.8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39.2%。有些地方政府如福建等省市,政府采购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9.6%。由此可见,中国拥有着巨大的绿色政府采购潜力。
我们应采取顺应国际趋势、构建责任政府、稳步推进、和谐发展的策略,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我国绿色政府采购制度,为建设生态文明,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作者为国家环保部环境发展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