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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决定:姜异康同志任山东省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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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3月31日10:2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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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3月31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李建国同志不再兼任山东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姜异康同志任山东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李建国同志简历
李建国,男,汉族,1946年4月生,山东鄄城人,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中央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兼秘书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1964—1969年 山东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69—1970年 留校待分配
1970—1972年 天津市宁河县东棘坨公社姜庄大队劳动锻炼
1972—1976年 天津市宁河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干事
1976—1978年 天津市农委宣传处干事
1978—1981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干事
1981—1982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
1982—1983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83—1988年 天津市委办公厅主任
1988—1989年 天津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1989—1991年 天津市委秘书长
1991—1992年 天津市委常委、秘书长、和平区委书记
1992—1997年 天津市委副书记
1997—1998年 陕西省委书记
1998—2007年 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2008年 山东省委书记
2008—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成员兼秘书长,山东省委书记(至2008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五届、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08年3月)
姜异康同志简历
1953年1月生,山东招远人,中南海业余大学行政管理专业毕业,大学文化,工学硕士,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 1969年12月入伍,战士、副班长。1974年2月起先后在山东电影机械厂、济南市委宣传部、研究室、办公室工作,历任市委办公室科长、副县级秘书。1985年12月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文电处、收发处干部、副处长。1988年4月任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副局长。1990年10月任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常务副局长。1993年5月任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1995年7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1997年4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0月任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10月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12月任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2006年6月任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2008年3月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 是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中央委员。(简历来源:大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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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郑光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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