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自省日记”要真“自省”
崔士鑫
据《检察日报》1月20日报道:山西平遥县检察院开展领导干部撰写“自省日记”活动,要求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每日反省,写出“自省日记”,记录当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得失,或把学到的警言、警句等记录下来,每月在民主生活会上交流。
领导干部每天写“自省日记”,虽然效果尚待观察,但从出发点来讲,不失是个强化领导干部学习、思考的好办法。
不过,“自省日记”是否真正有效,关键在于要“自省”———领导干部要自己写、自己想。有不少领导干部每天社会活动和应酬很多,用于学习的时间很少。一开始或许能认真记上几天,时间长了就有可能寻求“外援”。或是让下属收集材料,或者直接让人代笔,把“自省日记”变成了“他省日记”,本来很好的学习活动,变成了一种形式和过场,引起群众反感。从以往曝光的少数领导干部到党校学习,还要专门组成班子撰写论文的事例,人们不得不有此担心。因此,对“自省日记”一定要强调自己记,如果领导干部每天都能自己记一记、想一想,哪怕只是抄些格言警句,也会学到不少新东西。否则,找人操刀,流于形式,效果会适得其反。
让每个责任人都受到监督
俞文
据新华社1月20日消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一份材料警示:这个省2005年以来职务犯罪涉及的范围有逐渐扩大之势,从供销、商业等系统转向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等政府部门,原来被称为“清水衙门”的教育系统也成了职务犯罪的高发地。由于加大了依法惩处的力度,2005年全省有130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受到了惩处。
连“清水衙门”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地,这一趋势发人深思。职务犯罪像长在行政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不及时查处,就有蔓延全身之虞。然而,查处职务犯罪,面临着几大难题:一是举报难,尽管各地普遍建立了举报机制,普通百姓很难弄清举报对象的职权范围,举报事实往往不能准确构成职务犯罪证据。二是一些地方已经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即“黑名单”,还没能真正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的作用。由于职务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要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还是要从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入手,将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置于阳光之下,并给权力划定边界,使每个责任人都受到监督。
《人民日报》 (2006年01月24日 第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