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6月15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讲话中,比较完整地提出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8月,毛泽东修改周恩来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的结论稿时对过渡时期总路线作出正式的文字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应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1954年2月,中共中央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确认的这条总路线。图为:毛泽东修改的周恩来讲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