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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党费”坚持自愿原则 不定标准不能强行摊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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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05月26日17:33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姚奕)今天下午,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淞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特殊党费”坚持自愿的原则,要量力而行,不定标准,也不规定交纳“特殊党费”数额多少,不能强行摊派。
欧阳淞说,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后,全国广大共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积极参加所在地方、单位组织的各种形式向灾区捐款捐物活动,表达对灾区群众的关切之情。与此同时,也有一些地方的共产党员通过地方党组织向中央组织部反映,希望能够通过交纳“特殊党费”这样一种形式,进一步表达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对于灾区群众的关切。
中央组织部对这些党员反映的愿望和要求进行认真研究,认为党员提出以交纳“特殊党费”方式支援地震灾区,是我们党在和平时期,遇到重大特殊情况的时候,体现党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一种特殊形式。这对于帮助灾区解决一些困难,对于增进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于进一步增强我们党的号召力和凝聚力都是很有意义的,所以应该予以尊重和鼓励。
欧阳淞表示,中组部同时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开展这项工作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党员自愿的原则,要量力而行,不定标准,也不规定交纳“特殊党费”数额多少,不能强行摊派。中组部于5月23日专门就此下发了通知,还专门制定了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管理办法,对“特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做到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以及全社会的监督。据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25日,在7天时间里,全国各地党员已自愿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17.73亿元。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说有个别党组织统一要求、或强行摊派的话,是不符合中央组织部文件精神的。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一定要量力而行,无论数额多少都欢迎。5月24日,中组部已经将首期1亿元人民币“特殊党费”通过四川省委组织部转交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安排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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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姚亦(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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