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5月9日电 为深入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5月8日,湖北省咸丰县委组织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按照“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活动阵地规范、党建资料完备、活动经常开展、党员作用明显”的基本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注重实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的原则,用一年时间,在全县创建58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其中,创建村级“党建工作示范点” 20个;创建学校“党建工作示范点” 10个;创建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2个;创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 2个;创建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示范点” 4个。
“党建工作示范点”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党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富创新、更有影响,能够代表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水平;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党的活动经常、富有成效,党建工作制度和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党建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业务工作在本系统、本行业走在前列;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满意。通过以创建促规范,以示范带全盘,做到看有形象、查有资料、听有内容、学有经验,切实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喻光剑 尹建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