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20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经各代表团差额预选产生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决定将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
据了解,从10月18日开始,各代表团对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了认真酝酿。代表们认为,这个名单是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产生的,整体结构比较合理,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比较好,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程度比较高,是一个考虑比较周全的方案。
10月19日下午和20日上午,大会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先后对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进行了预选。整个预选工作在监票人的监督下,严格按照大会选举办法进行,预选结果合法、有效。
按照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预选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差额比例都在8%以上,是十四届以来比例最高的一次。这三个选举的差额比例在十六届分别为5.1%、5.7%和5.8%。
十七大报告提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在十七大选举中得到了进一步体现。
从“5.1%”到“8%以上”,说明了我们党不断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方式,党内民主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党内选举制度和选举方式正在改进,党内民主正在适度增加。在党中央的带领下,基层党的民主建设必将取得更大成绩,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对人民民主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形成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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