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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伏瞻:中國共產黨依憲執政的實踐探索與光輝歷程

2020年11月30日08:42    來源:光明日報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根本法律依據。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斗爭和根本成就,確立我國的國體、政體和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各方面重要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長期奮斗歷史邏輯、理論邏輯、實踐邏輯的必然結果。

1.中國共產黨依憲執政的歷史探索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回顧我國憲法制度發展歷程,我們愈加感到,我國憲法同黨和人民進行的艱苦奮斗和創造的輝煌成就緊密相連,同黨和人民開辟的前進道路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緊密相連。”時間越久遠,事業越發展,我們就越能感受到憲法的力量。

中國共產黨一經成立,就義無反顧肩負起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的歷史使命,致力於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憲法發展道路。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我們黨開始對人民民主政權的總章程進行謀劃設計。其中,代表性制度文獻有《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陝甘寧邊區憲法原則》等。在局部地區開展的依憲執政實踐與探索,為建立人民當家作主的新憲法制度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我們黨對未來新中國的憲法體制也提出了基本構想和原則,代表性理論文獻是毛澤東同志的《新民主主義論》和《論人民民主專政》。這些重要成果,為我們黨依憲執政積累了重要制度和理論經驗,對新中國憲法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產生了深遠影響。

2.中國共產黨帶領人民制憲行憲的偉大實踐

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構建了新中國憲法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基本框架。1953年,我們黨領導人民在全國范圍內進行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規模空前的普選,人民通過選舉自己的代表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自下而上逐級召開人民代表大會。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這部憲法確認了近代一百多年來中國人民為反對內外敵人、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自由幸福進行的英勇斗爭,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勝利、掌握國家權力的偉大歷史變革,確立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憲法制度的基本架構、根本原則和活動准則,為國家各項事業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在中國憲法發展史乃至世界憲法發展史上都具有劃時代意義。

新中國成立初期,各級政權機關尚處於初創階段,而黨的領導機關和各級組織則比較嚴密、健全,對黨政軍民各項工作的具體領導有豐富經驗,因此黨在民主革命時期形成的黨委一元化領導格局繼續沿用下來。這對於當時統一指揮、協調一致地完成民主改革和國民經濟恢復任務,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人民政權逐漸趨於穩固,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我們黨開始重視運用憲法和法律制度來實現更加有效穩定的治理秩序。新憲法通過后,我們黨帶領人民貫徹實施憲法,完善法律制度,初步奠定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基礎,依憲執政的制度與實踐呈向好之勢。但后來,由於“左”的錯誤影響,社會主義憲法制度建設走過了一段彎路。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改革開放新時期。為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新要求,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現行憲法。這部憲法確認了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斗爭和根本成就,確立了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確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領導核心、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斗目標,規定了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規定了社會主義法治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等等,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充分証明,我國憲法有力堅持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有力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有力促進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力推動了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有力維護了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充分體現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的好憲法,是推動國家發展進步、保証人民創造幸福生活、保障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治保障。

3.新時代中國共產黨依憲執政的制度與實踐創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擺在治國理政重要位置,作為全面依法治國首要任務,就加強憲法實施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新形勢下,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依據憲法治國理政。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憲法是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根本法律依據。我們黨作為執政黨,首先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把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真正做到黨領導立法、保証執法、帶頭守法。這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

憲法隻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現行憲法頒布施行后,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對現行憲法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完成了對現行憲法的第5次修改。這次修憲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首次憲法修改,是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在我國,黨的宗旨、人民利益和國家意志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黨的指導思想和執政理念成為憲法制定和修改的指導思想,反映了中國共產黨和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通過制憲修憲原則和程序,將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轉化為國家根本意志,是我們黨依憲執政的基本要求和重要體現。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為全國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實現了黨的主張、人民意志和憲法精神的高度統一,保証了我國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緊跟時代步伐。在憲法序言已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的基礎上,憲法又進一步將中國共產黨領導明確寫入憲法總綱第一條,使憲法對國體的規定更加清晰明確,有助於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有助於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國家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進一系列重大工作,推動依憲執政的制度與實踐創新。例如,設立國家憲法日、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和國家榮譽稱號制度、根據憲法精神處理遼寧拉票賄選案等重大問題、根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主動進行釋法。這些實踐成果和工作經驗,充分彰顯了憲法精神,有力推動了憲法制度體系不斷走向成熟定型。

4.堅定憲法自信,開拓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新局面

政治上的堅定,源於理論上的清醒。我國憲法是歷史經驗的總結、現實成果的確認、未來發展的指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証。憲法確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則和規則,確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針,具有顯著優勢、堅實基礎、強大生命力,必須長期堅持、全面貫徹、不斷發展。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發展成果,顯示了社會主義在中國實踐中的強大生命力。在此意義上,堅定憲法自信,本質上就是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自信。堅定憲法自信,就是要對憲法確認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充滿自信,對憲法確立的國家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奮斗目標充滿自信,對憲法確認的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和中華民族光輝燦爛的優秀傳統文化充滿自信。

人民對於憲法的自信,在根本上源於對中國共產黨堅強領導的自信,源於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自信。堅定憲法自信的核心要義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我國憲法以國家根本法的形式,確認了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偉大斗爭和根本成就,確認了黨的執政地位,為黨長期執政提供了根本法律依據。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是從根本上違反憲法的。對於這一點必須理直氣壯地堅持,絲毫不能含糊。

歷史是最好的老師,中國共產黨依憲執政的實踐探索與光輝歷程就是一部豐富生動的教科書。我們要將學習宣傳憲法同學習中國近現代歷史特別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長期奮斗的光輝歷程緊密結合起來,同學習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緊密結合起來,同新時代我們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實現偉大夢想的豐富實踐聯系起來。在學習宣傳憲法過程中,特別要講清楚中國憲法蘊含的歷史脈絡和經驗、承擔的歷史使命和任務,講清楚中國共產黨依憲執政與西方“憲政”的本質區別,講清楚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是中國社會一百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廣大理論工作者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正確闡釋新時代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科學內涵,不斷深化對共產黨執政規律、憲法建設規律、治國理政規律的認識,不斷增強對憲法制度的理論解釋力、話語說服力、實踐推動力,提出具有自主性、獨創性的學術觀點,為依憲治國、依憲執政提供深厚學理支撐和智力支持。要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善於運用學術話語講好中國憲法故事,弘揚中國憲法精神,在憲法旗幟下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凝聚磅礡力量。

(作者:謝伏瞻,系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黨組書記)

(責編:王欲然、任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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