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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全國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落幕 張軍對公訴人提出三點希望

2020年09月28日09:14    來源:檢察日報

原標題:辦案須重法理情 公訴不止在法庭 強素質永遠在路上

9月27日,第七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全國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在京舉行決賽。經過激烈角逐,10名檢察官榮獲“全國十佳公訴人”稱號。本報全媒體記者程丁 鐘心宇攝

本報北京9月27日電(全媒體記者邱春艷)“今天下午,我們享受了一場思想的、法律的、情理的、智慧的盛宴。”9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第七屆全國十佳公訴人暨全國優秀公訴人業務競賽在京舉行決賽,全程觀摩了五個多小時的比賽后,最高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分享了他觀賽后的感受。

此次競賽是檢察機關重塑性變革以來刑事檢察系統首次“華山論劍”。因應新時代社會需求、公眾期待的變化和捕訴一體、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的要求,此次業務競賽在比賽環節和內容設置方面,專門增加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務科目,將批捕和起訴、訴訟與監督有機融合,全流程體現新時期刑事檢察工作特點,全面展示刑事檢察官和國家公訴人的良好形象。來自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解放軍軍事檢察院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檢察院的132名刑事檢察官在為期一周的賽事裡展現了公訴精英的風採。經歷了前期辦案質效考評、認罪認罰案件實務筆試、刑事檢察業務筆試、刑事檢察業務答辯、模擬法庭論辯環節后,排名前20位的選手進入今天的決賽。

郭某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劉某是故意傷害罪的幫助犯還是不構成犯罪?周某的行為構成搶劫罪還是故意傷害罪?賀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還是侵佔罪?吳某構成受賄罪共犯還是行賄罪共犯?決賽中,結合具體的案例,選手們以一對一模擬法庭論辯的方式展開激辯——“誰說50歲的醉酒男子沒有實施傷害的能力?估計在座的50歲的觀眾都不會同意!”“刑罰是一種不得已的‘惡’,用之得當,個人與社會均會得福﹔用之不當,個人與社會都將遭殃”……精彩的論辯獲得了全場熱烈的掌聲。

整個競賽經過6個環節的激烈角逐后,張瑜、李光林、李睿、湯智、李芳芳、黃奕偉、陳禹橦、魏雪、丁鈮、高尚等10名檢察官榮獲“全國十佳公訴人”稱號,王艷等10名檢察官榮獲“全國十佳公訴人”提名,薛璐璐等65名檢察官獲“全國優秀公訴人”稱號。廣東省檢察院、重慶市檢察院、浙江省檢察院、湖北省檢察院、陝西省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獲得優秀組織獎。

張軍向獲獎檢察官和檢察院表示祝賀,並結合此次比賽情況就如何抓好檢察辦案、提升檢察官素質提出三點希望——

“辦案須重法理情。檢察辦案要情同此心、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從當事人和人民群眾的感受出發想問題、抓辦案,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將天理國法人情融為一體,做到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公訴不止在法庭。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就像今天的辯論成績隻佔業務競賽百分之二十的成績一樣,公訴人在庭上的風採也僅僅佔檢察官風採和能力的百分之二十。要想在法庭上拿出公眾信服的公訴意見,讓辯護人嘆服的事實和証據分析,讓法官採納‘不能輸的意見’,就得在審查起訴、批捕、指導補充偵查、自行補查環節求極致地做好相關工作。”

“強素質永遠在路上。與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更高期待和對司法檢察工作的更高要求相比,檢察隊伍的素質還存在較大差距。要以永遠在路上的態度持續提升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職業道德素質。”

最高檢領導童建明、孫謙、陳國慶、潘毅琴,檢委會專職委員張志杰出席觀摩決賽。全國人大代表伊彤、高子程、李孝軒,全國政協委員劉林、陳雙觀看決賽並出席有關座談。黃永、沈亮、田文昌、卞建林、周光權、林維以及最高檢有關部門負責人擔任決賽評委。

(責編:王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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