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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醫保制度保障功能 深化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權威解讀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2020年03月06日22:19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強化醫保制度保障功能 深化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權威解讀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3月6日電

新華社記者屈婷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日前發布,新一輪醫保制度改革大幕開啟。

作為醫療保障領域首個中央層級的整體改革文件,意見全面總結近20多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醫保制度改革發展的成效、經驗,為全面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描繪了“路線圖”。

醫保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乎全體國人重大利益。為何要深化醫保制度改革?“中國式”醫保怎麼建?改革改在何處?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醫保專家作出解答。

著力破解醫保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13.5億、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醫保基金總體財務穩健……自1998年職工醫保制度改革以來,我國醫保制度20年來完成了從“公費”到“繳費”的制度轉軌﹔建立起世界規模最大的基本醫療保障網。

國家醫保局負責人說,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健康福祉的美好需要日益增長,醫保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逐步顯現。這些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獲得感,必須加以改革。主要表現為:

一是制度碎片化,一些地方政策口子鬆,制度“疊床架屋”。二是待遇不平衡,地區間保障水平銜接不夠,過度保障與保障不足現象並存。三是保障有短板,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弱化了共濟保障功能,門診保障不夠充分。四是監管不完善,侵蝕醫保基金和侵害群眾利益的現象還比較普遍,醫保對醫療服務行為約束不足。五是改革不協同,醫藥服務資源不平衡,醫保、醫療、醫藥改革成果系統集成不足。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醫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說,如果說,過去的醫保制度改革著重解決的是從“無”到“有”的問題,那麼隨著全民醫保的實現,新時代的醫保制度改革很自然地要解決從“有”到“好”的問題,要讓醫保制度走向成熟、定型,讓人們有更可靠、清晰的醫保預期。

“中國式”醫保有了新的總體框架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全面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強調,要堅持應保盡保原則,健全統籌城鄉、可持續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019年11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召開,就黨中央明確的國家治理急需的制度、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制度進行研究和部署。深化醫保制度改革的意見就是其中之一。

新時代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將怎麼建?意見提出了“1+4+2”的總體改革框架。

醫保專家指出,“1”所指向的是加快建成多層次醫療保障制度體系,是總體改革目標﹔“4”所指向的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是關鍵機制﹔“2”所指向的完善醫藥服務供給和醫療保障服務,是兩大支撐體系。

國家醫保局負責人說,此次醫保制度改革總體考慮是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制度,從增進民生福祉出發,著眼於加快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說,意見明確了深化醫保制度改革的目標、原則與方向,並提供了付諸行動的路線圖,標志著新一輪醫保制度改革大幕開啟。“覆蓋全民、城鄉統籌”體現了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的公平普惠﹔權責清晰與保障適度讓我國醫保制度“可持續”發展﹔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激發了市場主體與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體系建設的“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在改革堅持的基本原則中,提出了增強醫保、醫療、醫藥聯動改革的協同性,增強醫保對醫藥服務領域的激勵約束作用。

首都醫科大學醫療保障研究院院長婁洪說,結合近期藥品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醫保目錄優化調整等舉措,可以看出新一輪醫保制度改革將在“三醫聯動”上實現新突破。

“強保障”和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是亮點

專家指出,進一步強化醫保制度的保障功能、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兩大部分,集中體現了此次改革創新亮點。

意見提出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穩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並設立專章“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

專家指出,在“強保障”上,新一輪醫保制度改革有諸多突破性的舉措,比如改革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著力補齊門診保障短板。

當前,無論職工醫保還是城鄉居民醫保,都存在繳費責任失衡的問題,從而使得醫保“福利”色彩過重,偏離“保險”屬性。在鄭功成看來,改革職工醫保的個人賬戶是醫保制度改革進入深水區后必須啃下的“硬骨頭”,將有利於各方合理分擔籌資責任,實現穩健可持續的籌資。

醫保如何在深化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發揮作用?

國家醫保局負責人指出,意見專章部署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任務,強調充分發揮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在深化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中的引領作用,在推動解決醫療服務體系領域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緩解群眾看病貴問題上取得更大成效。

據悉,具體制度安排涉及深化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制度改革﹔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價格形成機制﹔增強醫藥服務可及性﹔促進醫療服務能力提升等方面。專家指出,這意味著醫保作為“戰略購買者”,將對整個醫藥服務市場提出質量提升要求。

意見還對一些民生關切作出回應,包括完善重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大力推進大數據應用、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等。

(責編:王靜、呂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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