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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推進“三項改革” 不斷提高治理能力

聶新鑫

2019年11月21日09:3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一體推進“三項改革” 不斷提高治理能力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為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會《決定》將“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專列為第十四部分作出部署。在“健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方面,《決定》強調,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推進紀檢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落實好四中全會這一重要部署,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堅持一體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紀檢監察機構改革,促進黨內監督、國家監察與堅持和完善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相適應相協調,不斷提高治理能力,著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本質上是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目的是強化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黨的十八大以來,作為一項重大政治體制改革,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始終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謀劃、部署和推動。

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進行全面部署,要求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和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2016年11月,黨中央作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決定整合行政監察部門、預防腐敗機構和檢察機關反腐敗相關職責,建立黨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並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試點。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作出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戰略部署,提出“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決定在全國推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2018年2月,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將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列入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之一,將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列為深化黨中央機構改革第一項任務。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和監察法、依法組建國家監察委員會,通過立法把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及相關體制機制固定下來。

幾年來,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不斷健全,充分發揮了黨領導下的反腐敗工作機構作用,強化了紀委監委的政治機關和監督專責機關定位。紀委監委按照黨中央部署,一體推進“三項改革”,推動職能、人員、工作深度融合,實現“形”的重塑、“神”的重鑄。全面貫徹合署辦公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行使紀檢、監察兩項職能,紀法雙施雙守,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現監督全覆蓋。

經過歷史和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好的制度體制機制,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鞏固,必須堅定不移地完善、發展,特別是結合變化了的實際和要求,不斷探索、總結、深化、提升。按照四中全會部署推進紀檢監察“三項改革”,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排查梳理之前各項任務的基礎上,加大統的力度、明確改的章法、做好人的工作、執行嚴的紀律,把這次全會部署的改革任務擺在突出位置,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新時代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的重大任務,統籌抓好落實。

深化紀律檢查體制改革,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和指導,推進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和指導,是落實“兩個為主”的具體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增強一手抓本級、一手抓下級和系統的意識,健全完善傳導機制,切實加強上對下的統籌、聯絡和領導、指導。要針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反映的問題,主動研究、及時指導,發現和推廣基層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完善請示報告制度,及時掌握面上情況,提升對下領導指導的規范化水平,真正把雙重領導體制落實落細落具體。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把堅持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有效性作為著力點。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體現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有機統一,目的是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實質是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有效性﹔落腳點是堅持標本兼治、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要整合規范紀檢監察工作流程,強化內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認真執行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監督執法工作規定,持續推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健全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工作機制,健全完善各項規則和配套法規,嚴格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

深化紀檢監察機構改革,要在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不斷提升履職盡責水平。要全面加強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強化對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檢監察機構的領導和管理,深化垂直管理單位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紀檢監察機構要發揮合署辦公優勢,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協調銜接,形成“四個全覆蓋”的權力監督格局。要完善自身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全面完成地方紀委監委派駐機構改革和市地級以上紀委監委監督檢查與審查調查部門分設。推動紀檢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運用制度能力建設,以制度建設保障紀檢監察鐵軍建設。

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當前改革已進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新階段。新時代紀檢監察干部要有新擔當新作為,必須切實提高治理能力。治理能力首先體現在制度執行力上。紀檢監察干部要強化制度意識和制度思維,嚴格執行各項制度,嚴格按照制度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開展工作。對執行制度不力甚至破壞制度的行為,要敢於挺身而出、堅決斗爭。提高治理能力,必須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要在一體推進“三項改革”中,在長期的組織培養和實踐鍛煉中,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和治理能力,把承擔的任務一項一項落實到位。

(責編:謝忱、呂騰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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